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中央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12月15日 16:0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单位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6:0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址:http://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5日 09:30
开标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2室
预算金额¥322.1143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项目联系电话18543173356
采购单位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65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单梓真 0431-80776175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经开区昆山路与兰州街交汇,长春总部基地国金中心9-1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志强 18543173356
附件:
附件1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版.docx
附件2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采购需求.docx

项目概况

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01563号-01

项目名称: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2.114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2.114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支队机关伙食费测算(2026年)

人员类别

数量

上级拨付

(元/年)

个人缴纳

(元/年)

合计

(元/年)

机关

70

36元*365天=13140元

70人* 13140元/人=    919800元

5元*22天=110元,70人*110元/人*12月=92400元

1012200

机关借调

干部

11

41元/人*365天=14965

11人* 14965元/人=    164615元

 

164615

文员及合同制消防员

60+40

41元*22天*12月=

10824元

 

1082400

消防员

35+21

41元*365天=

14965元

 

838040

物业

27

 

 

123888

 

264

 

 

3221143(268428元/月)

标准:部局[2022]152号文件新标准新调整的队站伙食标准每人每天41元,机关干部为每人每天36元,并由个人缴纳每日5元(工作日)。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1、供货清单:以采购人采购需求数量为准,逐日打印2份,中标人和采购人各1份存档备案,作为结算时的数量凭证。

2、技术要求:

(1)米面粮油:

大米品牌:秋田小丁、长粒香、万昌(参考品牌)。

面品牌:五得利五星、五得利六星、河套面粉(参考品牌)。

米面要求生产日期与购货日期不超6个月,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规定。

粮油:生产日期与购货日期不超6个月,非转基因食物用油。

(2)肉类:

牛肉:新鲜牛肉,肉质较为坚实,并呈大理石纹状;肌肉呈棕红色,脂肪多为淡黄色,也有深黄色;筋为白色。选购时,挑选牛肉表面有光泽,肉质略紧且有弹性,气味正常,为新鲜牛肉;

猪肉: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外表微干或微湿润,用手指压在瘦肉上的凹陷能立即恢复,弹性好,且有鲜猪肉特有的正常气味。

羊肉:肉色鲜红而且均匀,有光泽,肉细而紧密,有弹性,外表略干,不粘手,气味新鲜,无其他异味。

鸡肉:新鲜卫生的鸡肉颜色会是白里透着红,看起来有亮度,手感比较光滑。

(3)蔬菜:

黄瓜:果实长圆形或圆柱形,长10-30(-50)厘米,熟时黄绿色,表面粗糙,有具刺尖的瘤状突起,极稀近于平滑。

番茄:浆果扁球状或近球状,肉质而多汁液,桔黄色或鲜红色,光滑。

蘑菇:蘑菇菇盖呈白色或灰色,菇柄为白色,形状比较完整、没有水渍、不发黏,盖面光滑平展、边缘肉厚。

豆角:豆荚果呈翠绿色、饱满,豆粒呈青白色或红棕色,有光泽,粗细均匀、子粒饱满。

尖椒:表皮色泽鲜亮,个头饱满,体型较直。

萝卜:体型大小均匀,萝卜皮细嫩光滑,不糠心 ,无损伤、无病变。

蒜苔:新鲜脆嫩,条长,无粗老纤维,上部浓绿,茎部嫩白,尾端不黄、不蔫、 不裂口,以及顶端不开花,粗细一致且圆润。

大葱:鲜葱新鲜青绿,无枯、焦、烂叶,葱株粗壮匀称、硬实,无折断,扎成捆葱白长,管状叶短、无泥水,根部不腐烂。

土豆:大小均匀、表皮光滑。

地瓜:黄瓤地瓜体形较长,白瓤地瓜体形比较胖,要外表干净、光滑、无黑斑  、黑洞,形状好、表皮颜色发亮,无虫害。

生菜:菜叶颜色青绿,有光泽,茎部呈干净白色。

茄子:以果形均匀周正,老嫩适度,外皮光洁,无裂口、腐烂、锈皮、斑点。皮薄、子少、 肉厚、细嫩。等

(4)水果:

①大小。好的水果一般都是中等大小的。

②形状。挑那些形状均匀的,这至少证明了它发育良好。

③色泽。好的水果一定是色泽均匀的。

④触感。主要针对一些需要去皮的水果,比如柑橘类和西瓜。

⑤压感。一方面可以判断皮的厚薄,一方面可以判断成熟的程度。

(5)干调:截止送货日起,成品干货有效保质期余期限不能少于整体有效期的四分之一,需是正规厂家产品。

(6)奶制品:

品牌:伊利、蒙牛、光明等(参考品牌)

①牛奶要求应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稍带微黄,不能出现红色、绿色或显著黄色等异常色泽。同时,纯奶中不应有凝固物。

②要求乳品应具有纯正奶香味,不应有异常的气味和味道

③要求配料表中占据第一位的就是这种食物中含有最多的材料,它的第一位必须是鲜牛奶。

(7)蛋类

①要求鸡蛋蛋壳颜色鲜艳,光泽度高。不可以有发黄的斑点。要求光照在鸡蛋上面,必须蛋清透明、鸡蛋显示桔红色、蛋内没有黑点或者红影。

要求鸡蛋蛋壳平整,没有明显的凹凸不平的地方。不可以有明显的裂纹或凹陷。如果鸡蛋蛋壳上有明显的破损或者凹陷,可能是因为存放不当或者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容易变质。

在鸡蛋的包装上,按照规定一般都会标注鸡蛋的生产日期。要求生产日期必须是近期的,不可以超过一个月以上。

3、供应商供货期间应提供:肉类和蔬菜产品应按招标方要求随时提供食品检疫报告、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与肉制品检验、农药残留检测报告、肉制品出厂检验报告,屠宰许可证、动物检疫许可证、牛羊肉提供清真标识并能提供各类货物的营养参数表等。

4、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规定,米面粮油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规定,蔬菜应选送当日最优质菜品。

5、投标人所提供产品不能出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须有质量检验报告。如出现供货价格高于市面价格3次以上或供应货物有过期、腐烂变质等情况,立即解除供应合同。

6.根据采购人要求,投标人按质按量按时按地配送货物,所送货物应保证斤、两的精准性,以采购方的验收数量为准;货不对版或质量不达标的,投标人需就近准时更换,若因季节或气候原由个别品种缺货或者质量较差时,投标人应准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准时就餐。

7.采购人临时加货处理: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加餐任务时,中标人要确保及时供货到位。

8.在合作过程中,采购人对中标人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做出改进。

 

食品采购验收管理办法

为保证采购主副食品质量、预防食品事故的发生,加强食品采购验收工作,制定此办法以规范食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相关规定。保证食堂主副食原料、蔬菜、调料、杂品的供应。注意了解已购物品的保管、使用(消耗)情况和伙食需求,及时掌握市场信息。

2、验收过程中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对存在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不洁的生熟食品、蔬菜等坚决予以退回。

3、机关经委会成员及食堂员工每日负责组织进行验收,所有购进物资由每日验收组成员进行验收,无问题后签字确认。

4、未经机关食堂同意,自行配送的主副食品,验收后不予结算,严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现象发生。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弄虚作假,不得挪用公款,私人不准收受回扣。

6、采购物资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收集、汇总食堂的采购计划,经委会成员要经常了解机关全体人员的需求,禁止乱购乱进,确保品种齐全,满足广大就餐者的需要。

7、严格执行财务的报帐、现金、支票的管理制度。采购的物资要及时报帐,当月帐当月清。

8、及时、准确掌握市场的信息与行情,做到勤找资源、勤跑、勤问、勤联系,努力降低伙食成本,提高效益。

二、食品验收制度

1、验收要认真执行有关饮食卫生规定,严格把关,不徇私情,秉公办事。

2、严格验收制度,先验质价,再过称,保证质价量相符。

3、实事求是,诚恳负责,对不足量产品及时要求补偿,如无法补偿,照量付款。

4、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懂得商品质量鉴别方法,以杜绝质次价高商品入库。

5、验收商品时,要注意检查商品的数量是否符合,规格是否一致,检查商品有无腐烂、变质,是否过期(查看生产日期、使用日期、有效期)等。

6、具有下列情况,使用部门有权拒收商品:

①、商品无厂家,无商标,无厂址;

②、商品有效期已超过;

③、商品规格不符;

④、商品品牌、厂家不符;

⑤、商品非本使用部门所需;

⑥、其它不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况。

7、经委会验收组成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对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货品进行索证。

8、采购物品必须遵照食堂出具的菜单进行供货,当指定食物买不到时,应请示后进行调整,不得擅自供货或换货。

9、供货商要自觉学习食品卫生知识,不配送腐败变质、超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食物,保证食品安全可靠。

10、配送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洁。

11、严禁配送以下食物:一是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二是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三是超过保质期货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四是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12、认真做好配送货品的验收工作,并48小时留样,验收结果和出现异常后采取的应对措施由验收人作好记录。

三、违约处理措施

1、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清退并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2、配送方不能交货的,向支队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3、配送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同约定的,如支队食堂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支队食堂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配送方负责更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向支队支付该批次货物的20%作为违约金。

4、配送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配送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支队食堂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配送方应赔偿支队食堂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由配送方负责赔偿。

5、配送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支队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支队食堂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二日,支队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配送方索赔。

6、配送方提前交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如其品种、颜色、质量不符合约定,支队食堂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支队食堂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配送方承担。

7、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配送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支队食堂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8、配送方提前交货的,支队食堂接到产品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支队食堂可拒绝提货。配送方逾期交货的,配送方应在发货前与支队食堂协商,支队食堂仍需要产品的,配送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支队食堂不再需要产品的,应在接到配送方通知后一日内通知配送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配送方发货。

9、配送方所提供产品不得出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须有质量检验报告。如配送方供应货物有过期、腐烂变质或支队食堂对配送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提出书面质量异议达到3次的,支队食堂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供应商拟派出的配送人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供应商拟派出的配送人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至 2025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www.zcygov.cn

方式:1.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 2025年12月22日,每天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6555号        

联系方式:单梓真 0431-80776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经开区昆山路与兰州街交汇,长春总部基地国金中心9-1栋            

联系方式:李志强 18543173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电 话:  18543173356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