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AB包)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12月19日 14:4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AB包) |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 ||
| 行政区域 | 龙华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9日 14:4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1月09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 ||
| 预算金额 | ¥2321.77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方婕/张挺/余晓云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5-83881282/075583889026 |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东环二路46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姚工 0755-2308486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市友和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方婕/张挺/余晓云 0755-83881282/075583889026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拟发布稿】UHOLHQC20250876+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AB包)(1)_20251219141738.pdf | ||
项目概况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AB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UHOLHQC20250876
项目名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AB包)
预算金额:2321.7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21.7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保证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高效便捷、公开透明,更好地保障全体指战员及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饮食安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单位计划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总预算为2321.77万元,共计1372人,项目配送物资范围包括粮谷(米、面)、蔬菜、水果、禽畜生肉、禽蛋、冻品、水产品、副食品、干货、杂货、调料等食堂原材料。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具有承接本项目能力的分支机构,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如果是分支机构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证明材料均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需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如发现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存在上述“不得”的情形,作投标无效处理)。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预留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3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60%应当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如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无须再分包30%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标人非中小企业的允许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投标人需提供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企业类型声明函》,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以下内容被视为本项目的主体及关键性工作,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
1.总体管理与协调:本项目的总体策划、协调、质量控制和全面履约管理。
2.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建立与实施,食材入库前的全面质量检验与控制决策,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与报告溯源。
3.客户服务核心职能:接收并处理采购人投诉与建议的责任职能。
在不影响项目整体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其他工作允许分包。
①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则不得再次分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或中型企业,须响应上述预留方式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需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合同金额比例,要求由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符合预留份额的比例要求),且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单位及分包单位均需提供)。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注:(1)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gjsy.gov.cn/sydwfrxxcx/)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 等网站查询供应商信息,相关信息以截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9日 至 2025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方式:线上报名,可通过报名小程序在线预览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登录“友和招标代理服务网”(网址:http://yhzb.uho.cn/)的“重要通知”中查看《关于采用线上报名方式的通知》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澄清及答疑事项:
投标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请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或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邮件须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十五日前通知所有已收受招标文件或者已响应招标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澄清或者修改,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为准。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质疑咨询电话:0755-8388128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2.本项目将根据综合评分法,选择出优秀的专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任务。本项目共分为编号为A、B 2个包,投标方可以选择投其中1个包或多个包,1个包需要独立制作1份投标文件,并按所投包号进行递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按A-B顺序分别进行评审,每个包均取排名第一名者为该包的候选中标供应商。各投标方可同时对多个包号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当某一投标方已在某个包号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时,则该投标方不得参与下一个包号评审(符合性协助审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条款不通过不得参与的包号按包的编号顺序(A-B)确定)。
所有包号有效投标方均必须达到法定数量(三家或以上),有效投标方未达到法定数量的包组作废标处理。
举例:甲单位同时投标两个包(A、B),且通过综合评分,在A包评审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时,不能再参与B包的评审。
为避免出现不同包组之间的“交叉感染”,如其中某一个包因质疑投诉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现中标结果发生变化的情况,相关情况不影响其它包的招标投标程序及定标结果。
3.重要提示:
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下述“相关项目信息查询网址”中各网站信息,招标人在相关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4.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型为:批发业
注:投标人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5.投诉受理
消防救援队伍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受理单位:
联系人:财政部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
电 话:010-68513070、010-68519967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中船宾馆北楼四层8401室、8403室。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月9日9:00:00-9:30:00
7.招标文件售卖咨询电话:0755-83881111
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上述“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1-2项证明文件。
温馨提示:1.以上材料投标时需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作为资格审查材料。2.投标报名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将通过邮箱(uhocai@163.com)发送到投标报名表上填写的邮箱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东环二路465号
联系方式:姚工 0755-23084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友和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联系方式:方婕/张挺/余晓云 0755-83881282/075583889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婕/张挺/余晓云
电 话: 0755-83881282/075583889026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