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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部分县区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12月23日 15:0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部分县区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本溪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3日 15:0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5日 10:00
开标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238.4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彤、易波、黄波、罗洲、杨佩
项目联系电话024-81108270-301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于名024-42896039
代理机构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霍彤、易波、黄波、罗洲、杨佩024-81108270-301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部分县区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GS-ZB-2025027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部分县区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38.4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3日  至 2025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部分县区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线上获取/现场领取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开标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5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GS-ZB-2025027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部分县区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包号:01

预算金额:118.45万元

最高限价:100%

包号:02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01包(明山区局):蔬菜类、肉类、蛋类、水产品类、米面类、油类、水果类、乳制品类、其他食品。

02包(本溪县局):本次采购内容为食堂日常运营所需的各类食材,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水果类、水产品类、蛋类、奶类、豆制品类、肉类、干调类、熟食类等货物供应、配送及售后服务等,食材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提供。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若两个包同时排名第一,则优先中标01包。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合同的履行时间为12个月。合同期满前,经采购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续签时限为12个月,最多可续签二次。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领取的,纸质文件将以邮寄方式送达)

1、现场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电子邮件领取招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

(1)提交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例:XXXX项目+XXX有限公司。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企业鲜章,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资料发送至zkgslngs@163.com邮箱。

(2)审核:报名资料于当天工作时间内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会接到通知交纳标书款。

(3)交纳费用: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标书费汇到指定账户内。转账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用途,需备注,否则财务无法查询,影响投标。

(4)提供招标文件:转账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到zkgslngs@163.com,邮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标书转账凭证。确认无误后,项目负责人员一般会在收到标书款后1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及时与发售人员联系024-81108270-301。

本项目报名相关事宜请联系:024-81108270-305。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1月15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8号

联系方式:于名024-42896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联系方式:霍彤、易波、黄波、罗洲、杨佩024-81108270-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彤、易波、黄波、罗洲、杨佩

电 话:024-81108270-30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8号        

联系方式:于名024-42896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联系方式:霍彤、易波、黄波、罗洲、杨佩024-81108270-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彤、易波、黄波、罗洲、杨佩

电 话:  024-811082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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