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中央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车辆装备采购项目(第四标段:医疗)(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12月29日 20:4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车辆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林芝地区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9日 20: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01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9日 09:40
开标地点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17.082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708040206
采购单位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平安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0894-5823538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工布民俗街(尚城花园小区)8栋商铺二层(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熊先生 18708040206

项目概况

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车辆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9日 09点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5-30441

项目名称: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车辆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082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82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参数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生产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0日  至 2026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

方式: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9日 09点4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9日 09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现场时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不派代表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超过时限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应签字盖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落实政府采购本项目施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4.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

(1)本项目在评标时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包作为资格评定标准,其余标包作为价格评审优惠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4.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若投标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声明函将随本项目中标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4.5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4.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7各投标人应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4.8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因无法主动联系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自行留意本项目是否在上述网站发布后续相关公告。

4.9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本项目使用线上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采购系统“在线开标厅”进行开标,各供应商应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芝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平安路99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894-5823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工布民俗街(尚城花园小区)8栋商铺二层(2-2)            

联系方式:熊先生 18708040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18708040206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