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中性原子显微管镜和消色差复合透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1月13日 11:1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华大学中性原子显微管镜和消色差复合透镜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分析仪器/多种原理分析仪 | ||
| 采购单位 | 清华大学 |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13日 11:1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1月13日至2026年01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http://www.oitccas.com/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2月10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华业大厦一层二区采购管理中心第三会议室(清华大学东南门外路东,建设银行西侧进大厅往右前方20米左手边,无需入校。不提供临时来访停车,请提前规划时间) 。 | ||
| 预算金额 | ¥90.5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窦志超、曹山、乔潘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8290504、010-68290502、010-68290529 | ||
| 采购单位 | 清华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牛老师 010-6277686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同项目联系方式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需求-1567.pdf | ||
项目概况
清华大学中性原子显微管镜和消色差复合透镜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www.oitccas.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OITC-G260571567/清采招第20250683号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中性原子显微管镜和消色差复合透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0.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 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 01 | 中性原子显微管镜 | 65.50 | 1 | 否 |
| 消色差复合透镜 | 25.00 | 1 | 否 |
注:供应商必须针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拆分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4周内交付。合同货物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2.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按本采购公告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2)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3日 至 2026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oitccas.com/
方式:登录东方招标平台http://www.oitccas.com/注册并购买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华业大厦一层二区采购管理中心第三会议室(清华大学东南门外路东,建设银行西侧进大厅往右前方20米左手边,无需入校。不提供临时来访停车,请提前规划时间)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的公告发布媒介: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清华大学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对其他网站转发本公告可能引起的信息误导、造成供应商的经济或其他损失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不负任何责任。
3.招标文件采用网上电子版本发售和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发售方式:
1)登陆“东方招标”平台(http://www.oitccas.com/)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陆系统寻找有意向参与的项目,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注册。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100元。购买招标文件请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纸质文件可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通过快递或现场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应以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开户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账号:862081657710001
3)投标人应在平台上填写开票信息。在投标人足额缴纳标书款后,标书款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在平台上登记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
4.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包号及用途(如未标明招标编号,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华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联系方式:牛老师 010-62776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联系方式:同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志超、曹山、乔潘
电 话: 010-68290504、010-68290502、010-682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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