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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Ⅱ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1月16日 17:3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6年01月16日 17: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16日至2026年01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05号院宝隆御邸二期7幢21层10号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宝隆商务酒店21楼12室
预算金额¥73.9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项目联系电话17729353305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倪老师 0917-2831830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睿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05号院宝隆御邸二期7幢21层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工 17729353305
附件:
附件1二次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05号院宝隆御邸二期7幢21层10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XD[2025]-070-CG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3.9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3.9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送货不及时或货物质量不合格,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0)《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投标人须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猪肉需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鸡蛋需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采购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采购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6日  至 2026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05号院宝隆御邸二期7幢21层10号

方式:1.方式:投标人须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谢绝邮购),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宝隆商务酒店21楼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因本公告为Ⅱ标段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及项目信息中名称无法变更,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以: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Ⅱ标段(二次)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6号        

联系方式:倪老师 0917-2831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中睿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05号院宝隆御邸二期7幢21层10号            

联系方式:马工 17729353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  1772935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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