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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26-ZS3300-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2026.3-2029.2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2026年01月28日 11:0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2026.3-2029.2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26年01月28日 11:0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28日至2026年02月0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请前往厦门中实电子采购招标服务平台(www.zczpt.com,以下简称中采招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5日 08:45
开标地点开标方式:通过厦门中实电子采购招标服务平台(www.zczpt.com,以下简称中采招平台)线上解密,解密时间45分钟,投标人未在解密时限内按规定解密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预算金额¥20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长贤、洪启明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97869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3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2-5360646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592-2202255(总机) 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项目概况

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2026.3-2029.2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请前往厦门中实电子采购招标服务平台(www.zczpt.com,以下简称中采招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5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ZS3300

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2026.3-2029.2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预算金额:20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2026.3-2029.2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3月1日至2029年2月28日,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为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预留份额的采购:

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所列的采购标的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之一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投标人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应为部分采购标的的服务承接商,且分包合同金额的比例应达到60%或以上,投标人应提交《分包意向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再单独参加投标或接受其他投标人的合同分包,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即:投标人自身为小微企业;或投标人自身为中型企业但将合同金额60%或以上份额分包给小微企业。本项目拒绝大型企业投标。

说明: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投标人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经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为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预留份额的采购: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所列的采购标的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之一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①投标人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应为部分采购标的的服务承接商,且分包合同金额的比例应达到60%或以上,投标人应提交《分包意向协议》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再单独参加投标或接受其他投标人的合同分包,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即:投标人自身为小微企业;或投标人自身为中型企业但将合同金额60%或以上份额分包给小微企业。本项目拒绝大型企业投标。说明: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 11.除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情形外,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12.投标保证金(若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8日  至 2026年02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前往厦门中实电子采购招标服务平台(www.zczpt.com,以下简称中采招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请前往厦门中实电子采购招标服务平台(www.zczpt.com,以下简称中采招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5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5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方式:通过厦门中实电子采购招标服务平台(www.zczpt.com,以下简称中采招平台)线上解密,解密时间45分钟,投标人未在解密时限内按规定解密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全程线上开评标(需使用CA),相关办事指南可在厦门中实电子采购招标服务平台(www.zczpt.com)“办事指南”栏下载学习,相关CA控件、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在“下载中心”栏下载,厦门中实电子采购招标服务平台运行相关事宜、CA办理等咨询电话: 400-600-6999转2。

(2)预算金额67万元/年,在验收通过、价格不变、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以一年一签形式,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318号        

联系方式: 0592-53606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联系方式:电话:0592-2202255(总机) 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长贤、洪启明

电 话:  0592-2297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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