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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及下辖各消防站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5月15日 17: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及下辖各消防站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闽侯县公告时间2026年05月15日 17: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623室)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8日 09:00
开标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预算金额¥3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华凯、刘鼎埕、郑道铖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7330
采购单位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闽侯县荆溪大道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戢先生 0591-22986184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蔡华凯、刘鼎埕、郑道铖 0591-87807330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及下辖各消防站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62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W2026032

项目名称: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及下辖各消防站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服务期限

合同包预算价及最高限价

所属行业

投标保证金 

允许进口  

1

1-1

大队部及荆溪大道消防救援站、广贤路消防救援站

1(年)

1860000

批发业

18600

2

2-1

东南大道消防救援站、商贸大道消防救援站

1(年)

1240000

批发业

124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包1、合同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所有合同包为 服务类 采购项目,合同包1合同包2专门面向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合同包为货物类的,货物应当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如果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函中对所投全部货物的制造商进行声明。合同包为服务类的,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微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声明其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

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合同包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5日  至 2026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623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1现场获取:到招标公告列明的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并按招标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 3.2 邮件获取: ①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②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交纳账户见本章末《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表》),并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招标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应文件(如有)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946156038@qq.com(购买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③与采购代理机构标书购买联系人联系,确认款项是否到账,相关文件是否收悉; ④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 有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编:

350025

通讯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人、联系电话

蔡华凯、刘鼎埕、郑道铖,0591-87807330

电子信箱

946156038@qq.com

传真:

0591-87807330

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账    号:7736 0188 0000 28873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账    号:7736 0188 0000 2887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闽侯县荆溪大道26号        

联系方式:戢先生 0591-229861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蔡华凯、刘鼎埕、郑道铖 0591-8780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华凯、刘鼎埕、郑道铖

电 话:  0591-8780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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