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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2026-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5月21日 17:5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2026-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6年05月21日 17: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建平大道(九龙湾山庄)958号3幢19号店(开标室)
预算金额¥45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林秀晶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10、83393312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建阳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小姐/0599-8609933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一彬、林秀晶/0591-83393310、83393312
附件:
附件1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2026-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2026-DLGK-C0016-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2026-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45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及要求

最高限价(万元)

1

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2026-2028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配送范围: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蔬菜、水果、新鲜肉类、冷冻食品、新鲜家禽、禽蛋、豆制品、水产品、调味品、副食品、乳制品、各类辅料等。

458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2日  至 2026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①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至我司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②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须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83393301@163.com)。未办理获取招标文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且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建平大道(九龙湾山庄)958号3幢19号店(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⑴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⑵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

⑶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为满足该条件;

⑷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供应商,无法提供前述材料的,提交社保增员材料视为满足该条件;

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注:(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投标。(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建阳路17号        

联系方式:王小姐/0599-8609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徐一彬、林秀晶/0591-83393310、83393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林秀晶

电 话:  0591-83393310、8339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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