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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5月29日 11:3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26年05月29日 11:3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6月01日至2026年06月0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2日 09:00
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预算金额¥56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梦思、蓝斌、蓝茂珍、郑淑明、陈静怡、黄小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508520转8655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中路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0591-83372536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梦思、蓝斌、蓝茂珍、郑淑明、陈静怡、黄小娟,0591-83508520转8655
附件:
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xlsx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2026-DLGK-C0025-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6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采购金额

简要服务要求

1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三年

561万元

承接采购人食堂及后勤的人员劳务服务,主要是为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本部大楼干部职工提供日常早餐、午餐、晚餐、会议餐、接待餐、培训餐、加班餐、值班餐等伙食服务保障。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从双方签订合同的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人本期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次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1日  至 2026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方式: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fjsxzb@163.com)。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若为投标截止当月成立的投标人,无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视为满足该条件;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为投标截止当月成立的投标人,无法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视为满足该条件;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7)如由授权代表前来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

8)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投标。(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2.邮箱:fjsxzb@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中路49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1-83372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高梦思、蓝斌、蓝茂珍、郑淑明、陈静怡、黄小娟,0591-83508520转8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梦思、蓝斌、蓝茂珍、郑淑明、陈静怡、黄小娟

电 话:  0591-83508520转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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