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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6月26日 16:0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江苏省公告时间2026年06月26日 16:0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6月26日至2026年07月0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7日 0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70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凤霞/张荣/罗华峰
项目联系电话025-83603328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姜科长 025-84570829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陶凤霞/张荣/罗华峰 025-83603328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2026-DLGK-C0156-B00 (JSSW0100-20260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范围分别为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白下路300号办公区、文昌宫1号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24小时安保、24小时消防监控、24小时配电房监管;日常水电等设备实施维修维护,对空调、消防、智能化、电梯等维保单位日常维护工作实施监管,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日常会务服务及报刊信件分发;门前三包及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绿化养护;办公区域、院落、电梯、公共走道、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保洁;物业服务管理智能化支撑;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临时任务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的指定服务内容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如供应商为大型企业,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如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30%,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视同符合本项资格条件,不得再分包。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5.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26日  至 2026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①现场获取:请至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获取招标文件;②网上获取:请与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025-83609978,邮箱:jshc9999@163.com)获取招标文件。纸质文件100元/本,电子文件免费。(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一月份的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应当至少包含前三张表)2024/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

3.此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00号        

联系方式:姜科长 025-84570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联系方式:陶凤霞/张荣/罗华峰 025-83603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凤霞/张荣/罗华峰

电 话:  025-8360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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