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7月01日 12:2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平顶山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 ||
| 行政区域 | 新华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01日 12:2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02日至2026年07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pds17637513788@163.com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7月22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宏升国际全季酒店4楼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99.547107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白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37588506 | ||
| 采购单位 | 平顶山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顶山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白先生1873758850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升龙城8号院A座1015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女士19303751278 | ||
项目概况
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pds17637513788@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2026-0622
项目名称: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99.54710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54710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就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B2026-0622
2、项目名称: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9.547107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9.547107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招标内容: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配送地点为稻香路、新兴路、矿工路消防救援站。供应商负责食材的供应、加工、包装、送货及售后服务等。配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米类、面类、油类、调味品类、干货类、蛋类、鲜肉类、蔬果类、水产类、冻品类、饮料牛奶类、包装食品类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供货采购清单为准。
5.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所供食材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确保食材质量合格。
5.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5服务期限:一年。
5.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5.7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等有效的食品类许可(登记)证。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须提供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网页截图,页面需显示查询日期,没有查询日期的视为未提供,其投标将被拒绝)。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如有股东及出资信息必须显示“详情”,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10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08日至2026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pds17637513788@163.com。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电子邮件获取,不接受其它形式获取。 潜在投标人获取需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扫描件以及本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按顺序在按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发送至指定邮箱。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报名资料需明确所投报项目名称、投报单位有效联系方式及邮箱号(三项信息缺一不可,否则造成报名无效的损失自行承担)会同报名资料一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发送至指定邮箱:pds17637513788@163.com。
4.信息服务费:500元。(缴纳后不予退还)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7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宏升国际全季酒店4楼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7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宏升国际全季酒店4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监督单位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督察科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375-2235016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方式:1873758850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升龙城8号院A座1015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930375127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9303751278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6、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等有效的食品类许可(登记)证。3.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须提供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网页截图,页面需显示查询日期,没有查询日期的视为未提供,其投标将被拒绝)。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如有股东及出资信息必须显示“详情”,否则投标将被拒绝))。3.10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2日 至 2026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pds17637513788@163.com
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电子邮件获取,不接受其它形式获取。 潜在投标人获取需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扫描件以及本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按顺序在按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发送至指定邮箱。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报名资料需明确所投报项目名称、投报单位有效联系方式及邮箱号(三项信息缺一不可,否则造成报名无效的损失自行承担)会同报名资料一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发送至指定邮箱:pds17637513788@163.com。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宏升国际全季酒店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顶山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白先生18737588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升龙城8号院A座1015
联系方式:陈女士19303751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先生
电 话: 18737588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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