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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沧-公开招标-2026-HCGK-HD07(2026CGZXGKZB0025)-华侨大学厦门校区物业委托管理-招标公告

2026年07月01日 15:1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华侨大学厦门校区物业委托管理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华侨大学
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26年07月01日 15: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7月01日至2026年07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2日 09:30
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2楼开标厅
预算金额¥2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92-5333087
采购单位华侨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0592-6161619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先生 0592-5333087

项目概况

华侨大学厦门校区物业委托管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HCGK-HD07(2026CGZXGKZB0025)

项目名称:华侨大学厦门校区物业委托管理

预算金额:2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华侨大学厦门校区物业委托管理,数量:1项;最高限价:2500万元/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期合同起止时间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未提高,且上一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3.2.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①、②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3.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③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④“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③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3.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8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有效复印件。3.9信用查询:依信用查询: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②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1日  至 2026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购买标书电话:颜小姐 0592-5333808/5333807(传真),谢小姐 0592-6581288。招标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2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因国网公告格式固化不可更改,招标公告中“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7月01日至2026年07月08日”更正为“即刻起至2026年07月08日下午6:00:00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侨大学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592-61616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 0592-5333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592-5333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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