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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宿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伙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7月23日 16: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温宿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伙食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温宿县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3日 16: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7月30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阿克苏市银基王朝4号写字楼11楼。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3日 10:30
开标地点阿克苏市银基王朝4号写字楼11楼。
预算金额¥120.851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瑀桐
项目联系电话13139740100 邮箱:1437908235@qq.com
采购单位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阿克苏市交通路 119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熊满菊 电话:18299594324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皓天凌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阿克苏市银基王朝4号写字楼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吴瑀桐 电话:13139740100

项目概况

温宿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伙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阿克苏市银基王朝4号写字楼1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XXF-GK-001

项目名称:温宿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伙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851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851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大队指战员日常伙食所需各类食材采购及上门配送(主要包括米、面、油、杂粮、蔬菜类、水果类、畜肉类、禽肉类、水产类、豆制品、蛋类、干货调料类、奶制品等副食品)。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8月20日至2027年8月19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两种情况其中一项:(1)非生产企业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①仅为本项目提供本企业自产加工食品、不经销外购生鲜农产品及第三方食品的,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②除自产产品外,同时外购、配送蔬菜、畜肉类、禽肉类、水产、水果、奶制品、调料等任意第三方食材的,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4日  至 2026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克苏市银基王朝4号写字楼11楼。

方式:投标人须将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上述证书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 扫描件加盖公章发至代理机构邮箱中(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审核完成后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市银基王朝4号写字楼1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本项目的答疑、澄清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查阅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阿克苏市交通路 119 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熊满菊 电话:182995943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皓天凌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银基王朝4号写字楼11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吴瑀桐 电话:1313974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瑀桐

电 话:  13139740100 邮箱:14379082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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