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福州公安处工器具及增设警务设施采购-专用办公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04日 17:5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福州公安处工器具及增设警务设施采购-专用办公设备采购 | ||
| 品目 | 货物/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办公设备 | ||
| 采购单位 | 南昌铁路公安局福州公安处 |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4日 17:5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04日至2026年08月1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SOHO 3号楼703室)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8月25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SOHO3号楼707室) | ||
| 预算金额 | ¥74.758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韶钦 刘颖 林海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872110 | ||
| 采购单位 | 南昌铁路公安局福州公安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园路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江先生0591-8705834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SOHO)3号楼703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韶钦 刘颖 林海清0591-87872110 | ||
项目概况
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福州公安处工器具及增设警务设施采购-专用办公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SOHO 3号楼7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Y-[GK]2026063
项目名称: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福州公安处工器具及增设警务设施采购-专用办公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74.75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75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7475.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 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福州公安处工器具及增设警务设施采购-专用办公设备采购 | 1 | 747580.00 | 批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4日 至 2026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SOHO 3号楼703室)
方式:到获取地点报名获取;或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潜在投标人所要获取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信箱、公司地址和所投采购包填写清楚后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1935323708@qq.con,邮件的标题应载明所要获取项目文件的编号及投标人单位全称。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代理公司不接受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与质疑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SOHO3号楼7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阮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72110-802
电子信箱:1935323708@qq.com
(注:非招标文件获取事宜,请联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开具发票事宜:
代理公司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供应商(除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外)获取招标文件或缴纳招标服务费若需开具发票,须提供与供应商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采用转账方式的,应在转账时备注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公司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3)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将《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另册制作一套并加盖公章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提交。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及《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送至或邮寄至代理公司退回保证金(不接收传真件)。否则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代理公司概不承担责任。
(4)关于投标人名称: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应与获取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公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附1:账户信息
| 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专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东二环支行(若无法查到可选晋安支行) | |
| 银行账号:414377728974 | |
| 特别提示: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切勿错汇至“交费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 | |
| 交费账户 (获取招标文件、交纳服务费) | 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 | |
| 银行账号:13111401040000800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昌铁路公安局福州公安处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园路6号
联系方式:江先生0591-870583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SOHO)3号楼703
联系方式:郑韶钦 刘颖 林海清0591-87872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韶钦 刘颖 林海清
电 话: 0591-8787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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