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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1号楼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25日 16:0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1号楼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文化、体育用品和器材批发服务,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其他批发服务,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纺织、服装和日用品批发服务,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行政区域杭州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5日 16:0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9月0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5室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5开标室
预算金额¥5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浣岗、曹剑斌、陈敏娇
项目联系电话0571-56329673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1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女士 0571-87686392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浣岗、曹剑斌、陈敏娇 0571-56329673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1号楼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BCHZ202610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1号楼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具体要求

1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1号楼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

1

为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149号办公大楼食堂提供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等。投标人应提供禽畜肉类,预包装、散装、冷冻食品类,水产类(含淡水产品、海鲜),蔬菜(含豆制品)、水果类,禽蛋、奶制品(鲜奶、酸奶)类,粮油、米粉面条(预包装挂面除外)、调味品类及其他农副食品等原辅材料以及相应的配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备注:1.本项目为一招三年项目,服务期自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9年9月30日止(若服务期内服务内容未结束,则需将服务内容履行完毕后结束服务期)。服务期内供应商承诺的各品类报价折扣率固定不变。合同一年一签,每一个合同期满前30日内,中标供应商经招标人验收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2.招标人根据供应商承诺的各品类报价折扣率、实际供货等按月据实结算,每年结算总费用不得超过预算金额51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一招三年项目,服务期自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9年9月30日止(若服务期内服务内容未结束,则需将服务内容履行完毕后结束服务期)。服务期内供应商承诺的各品类报价折扣率固定不变。合同一年一签,每一个合同期满前30日内,中标供应商经招标人验收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6日  至 2026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5室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投标报名信息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将上述资料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浙江豪圣投标报名管理系统”微信公众号,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自动发送至报名邮箱。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微信获取(关注“浙江豪圣投标报名管理系统”微信公众号搜索本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郑沛沛;联系方式:0571-56578213。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5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行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不得存在或由财政部门认定存在参与人民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行为;(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4)向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行为。(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5.澄清与答疑:

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如有需要,投标人可与招标人集中采购中心联系,由招标人集中采购中心分别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发现采购文件中的需求指标、评审办法等条款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有失公允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8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澄清文件3日内予以解答,并出具书面答疑纪要。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收受人。

6.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对本次采购提出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149号        

联系方式:徐女士 0571-87686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联系方式:赵浣岗、曹剑斌、陈敏娇 0571-563296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浣岗、曹剑斌、陈敏娇

电 话:  0571-56329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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