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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2025-2028年学生宿舍维修项目(第二批次)施工招标公告

2026年09月15日 16:4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2025-2028年学生宿舍维修项目(第二批次)施工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6:4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5日至2026年10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4:30
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预算金额¥10643.1050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永姣
项目联系电话020-85165610
采购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胡老师、刘老师、曾老师 020-87112959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滕永姣 020-85165610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盖章版本.pdf
附件2招标公告盖章版本.pdf

项目概况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2025-2028年学生宿舍维修项目(第二批次)施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G2026-13684

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2025-2028年学生宿舍维修项目(第二批次)施工

预算金额:10643.1050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643.1050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内

2.2项目代码:2510-440106-05-01-740967

2.3项目规模: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2025-2028年学生宿舍维修项目(第二批次)包含西九、东七、西二十一、学者楼、研一、研三、研五、北十四、北十五、北十六、北十七、北十八共12栋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40825.72㎡。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6944.38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31.3 米,最大建筑层数9层,最大单跨跨度7米。

2.4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06431050.19元;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招标内容:

维修工程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屋面维修工程:①全屋面翻新改造(含防水、隔热、雨水排水等);②防雷维修;③屋面水池清洁及维修。

(2)外墙外立面维修工程:①外墙马赛克瓷砖、水刷石等饰面拆除,改为外墙涂料墙面;②调整外墙给排水立管及外门外窗;③维修及新增安全栏杆;④新增晾衣架;⑤周边场地修葺等。

(3)室内空间维修工程:①楼地面翻新;②墙面及顶棚翻新;③卫生间翻新;④阳台翻新;⑤楼梯间翻新;⑥其他功能用房翻新;⑦增加阳台晾衣杆等措施;⑧入户门及生活配套用房房间门更换等。

(4)结构修缮工程:对楼栋进行安全性加固。

(5)机电维修工程:翻新规整照明、强弱电供电、供水、排水、排污、化粪池、网络、必要的安全及消防设施。

(6)增设电梯工程、疏散楼梯工程,及配套建筑装饰、结构体系、机电相关设施。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施工、包文明施工、包竣工图、包接入学校平台、包水电费、包半成品及成品保护、包保修、包税费,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费包干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部分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须承诺中小微型企业累计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型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

(2)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承诺预留给小微型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

(3)如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独立参与本工程投标,对分包不作强制要求。

注:(1)大型企业及中型企业须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中格式2-12;

(2)《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中格式2-13。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3.1.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1.6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其他要求:3.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注:该项审查资料包括: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委托书的,即为投标人委托投标。授权委托书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无效,不通过资格审查。3.3.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s://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10313002.html。)3.3.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4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该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3.3.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该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3.3.6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的行为或存在招标公告8.3提及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具体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5日  至 2026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8.特别提示事项

8.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8.2和本项目有关的投诉(行政)处理结果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即视为已经送达各利害关系人。

8.3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时间(共计12个月)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算)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重要材料、设备或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11)本项目投标时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有任职且在本项目开工前未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的;

(12)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南理工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刘老师、曾老师 020-87112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联系方式:滕永姣 020-85165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永姣

电 话:  020-8516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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