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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海事局桂林漓江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溢油应急设备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2025019(ZBCG))更正公告

2025年12月09日 09:5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西海事局桂林漓江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溢油应急设备物资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其他机械设备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海事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9日 09:57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4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73-3829111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海事局
采购单位地址桂林市象山区上海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罗先生0773-3829111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中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金山路147号彰泰·滟澜山B4幢20层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祖勇、詹霏霏、李丽芳、廖丽萍0773-260899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2025019(ZB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海事局桂林漓江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溢油应急设备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合同款;

(2)设备、配件、资料齐全,安装到位开机正常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60%的合同款;

(3)设备试运行1个月合格后,且由双方签试运行合格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合同款。

(1)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合同款;

(2)设备、配件、资料齐全,安装到位开机正常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60%的合同款;

(3)设备试运行1个月合格后,且由双方签试运行合格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合同款。

(4)如果由于国家财政拨款进度的原因,导致采购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或付款比例付款,不构成采购方违约。采购方上级主管部门专项资金划拨的延时,支付的推迟,中标方不能据此要求逾期补偿或要求支付延期产生的利息。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按更正执行,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海事局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上海路4号        

联系方式:罗先生0773-3829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金山路147号彰泰·滟澜山B4幢20层01号            

联系方式:周祖勇、詹霏霏、李丽芳、廖丽萍0773-2608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  0773-382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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