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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2026年广东省网上办税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年12月18日 17:2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2026年广东省网上办税咨询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7:29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2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龙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3186839/83187196(sczx3@gd.gov.cn)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北路779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83637063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83186839/83187196(sczx3@gd.gov.cn)
附件: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2026年广东省网上办税咨询服务项目(GPCGD25C500FG174F20251218002)-文件集.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C500FG174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2026年广东省网上办税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无,更正为: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9室(线上递交,在线开启)。

 

商务评审

项目实施保障能力

鉴于项目时效性较强,要求尽快投入使用:(1)投标人的场地能在合同签订之日十个工作日起即具备满足项目服务的办公条件的,得2分。(2)投标人的场地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三个工作日内具备满足项目服务的办公条件的,得1分。(3)投标人的场地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具备满足项目服务的办公条件的,得0.5 分。(4)其他得 0 分。 提供场地承诺函(投标时提供承诺,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承诺如果中标,签订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配备到位

更正为:

商务评审

项目实施保障能力

鉴于项目时效性较强,要求尽快投入使用:(1)投标人的场地能在合同签订之日十个工作日起即具备满足项目服务的办公条件的,得2分。(2)投标人的场地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三个工作日内具备满足项目服务的办公条件的,得1分。(3)投标人的场地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具备满足项目服务的办公条件的,得0.5 分。(4)其他得 0 分。 提供场地承诺函(投标时提供承诺,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北路779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联系方式:020-83637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6839/83187196(sczx3@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龙工

电 话:  020-83186839/83187196(sczx3@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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