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人员意外伤害险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6月25日 13:5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人员意外伤害险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商业保险服务/人寿保险服务 | ||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 | ||
| 行政区域 | 兴隆台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25日 13:5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6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6月25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闫向征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42738555 | ||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53号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闫向征 1834273855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盘锦市大洼区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 0427-685969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LH20260622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人员意外伤害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变更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53号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方式:闫向征 18342738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联系方式:李工 0427-68596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向征
电 话: 18342738555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