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深圳校区物业服务(2026-2029)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01日 23:2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深圳校区物业服务(2026-2029)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 |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01日 23:2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6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01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何栩颖/戴思华/李亚珍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7651688-152/113 |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 020-8411508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7、2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何栩颖/戴思华/李亚珍 020-87651688-152/113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中大招(服)[2026]120号_中山大学深圳校区物业服务(2026-2029)采购项目(更正后).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大招(服)[2026]120号/CLF26KF01ZC5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深圳校区物业服务(2026-2029)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中“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2026年06月26日 09:00:00至2026年07月02日 17:30:00;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系统投标登记并正式获取招标文件及资料,否则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需要现场确认,若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可能顺延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并予公告。请各投标人留意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更正为:“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2026年06月26日 09:00:00至2026年07月03日 17:30:00;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系统投标登记并正式获取招标文件及资料,否则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需要现场确认,若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可能顺延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并予公告。请各投标人留意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2.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中“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6日 09:30:00 (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07月16日 09:30:00 至 2026年07月16日 10:00:00(投标人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线解密,如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延长解密时间)。”更正为:“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7日 09:30:00 (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07月17日 09:30:00 至 2026年07月17日 10:00:00(投标人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线解密,如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延长解密时间)。”。
3.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中“十三、联系事项: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06月26日 09:00:00;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2日 17:30:00;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6日 09:30:00”更正为:“十三、联系事项: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06月26日 09:00:00;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3日 17:30:00;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7日 09:30:00”。
4.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中“一、有关说明”的第(八)条中“现场考察时间:2026年7月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更正为:“现场考察时间:2026年7月4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5.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评标信息》技术部分序号1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质、经验”的最后一个“备注”项“备注:除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2026年3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提供,本评审项得0分。”更正为:“备注:除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供①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主要成员清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主要成员清单》)、②投标单位为人员购买的2026年3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或人员不在清单内的,该人员不予计分。”。
6.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评标信息》技术部分序号14“各区域/部门主管资质、经验”的“备注:(1)人员工作经验年限:需同时提供①个人工作履历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个人工作履历表》)、②与个人工作履历表对应的项目甲方(或项目甲方内设管理部门)或其工作单位盖章的可证明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验的证明材料、③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人员对应项目经验年限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对应项目经验年限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不同单位的项目经验年限可累计计算。项目经验年限以有效项目经验的累计时间为准。”更正为:“备注:(1)人员工作经验年限:需同时提供①个人工作履历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个人工作履历表》)、②与个人工作履历表对应的项目甲方(或项目甲方内设管理部门)或其工作单位盖章的可证明人员项目经验的证明材料、③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人员对应项目经验年限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对应项目经验年限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不同单位的项目经验年限可累计计算。项目经验年限以有效项目经验的累计时间为准。”。
7.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评标信息》技术部分序号15“其他主要服务人员资历、经验”的“备注:(1)人员工作经验年限:需同时提供①个人工作履历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个人工作履历表》)、②与个人工作履历表对应的项目甲方(或项目甲方内设管理部门)或其工作单位盖章的可证明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验的证明材料、③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人员对应项目经验年限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对应项目经验年限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不同单位的项目经验年限可累计计算。项目经验年限以有效项目经验的累计时间为准。”更正为:“备注:(1)人员工作经验年限:需同时提供①个人工作履历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个人工作履历表》)、②与个人工作履历表对应的项目甲方(或项目甲方内设管理部门)或其工作单位盖章的可证明人员项目经验的证明材料、③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人员对应项目经验年限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对应项目经验年限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不同单位的项目经验年限可累计计算。项目经验年限以有效项目经验的累计时间为准。”。
8.原招标文件“校园公共物业服务”有关“零星维修物料费人民币172.8万元/三年”的内容,均更正为:“零星维修物料费人民币216万元/三年”;有关“零星维修物料费人民币57.6万元/年”的内容,均更正为:“零星维修物料费人民币72万元/年”,具体变更后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9.原招标文件“体育场馆物业服务”有关“零星维修物料费人民币25.6万元/三年”的内容,均更正为:“零星维修物料费人民币32万元/三年”,具体变更后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10.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有关“个人工作简历表”的内容,均更正为:“个人工作履历表”,具体变更后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0-84115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7、23楼
联系方式:何栩颖/戴思华/李亚珍 020-87651688-152/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栩颖/戴思华/李亚珍
电 话: 020-87651688-15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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