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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AFM-SEM多场原位同步联用显微系统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13日 15:2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AFM-SEM多场原位同步联用显微系统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分析仪器/光学式分析仪器

采购单位zycgr20240418
行政区域青岛市公告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5:2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9日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泰荣、姜瑞超
项目联系电话15053281701
采购单位zycgr20240418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经三路239号福田万嘉科技园B座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郭泰荣、姜瑞超 150532817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NZX-2026-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AFM-SEM多场原位同步联用显微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商务条件中“付款方式”部分进行如下调整:

更正前:

“3.3.1境外供货: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委托其外贸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指定的国外供应商对外开立货款 90 %的信用证凭运单议付;货物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外贸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5%货款及验收报告正本(经使用用户盖章和签字确认)10天内,由外贸代理机构电汇支付给中标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指定的国外供应商,质保期满,外贸代理机构收到招标人剩余5%货款后,电汇支付给中标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指定的国外供应商。

3.3.2境内供货: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货物到现场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5%,剩余5%质保期过后支付。”

更正后:

“3.3.1境外供货: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委托其外贸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指定的国外供应商对外开立货款 90 %的信用证凭运单议付;货物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外贸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10%货款及验收报告正本(经使用用户盖章和签字确认)10天内,由外贸代理机构电汇支付给中标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指定的国外供应商。

3.3.2境内供货: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货物到现场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zycgr20240418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经三路239号福田万嘉科技园B座9楼            

联系方式:郭泰荣、姜瑞超 15053281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泰荣、姜瑞超

电 话:  1505328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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