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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锅炉供暖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15日 16:1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锅炉供暖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锅炉/民用锅炉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6年07月15日 16:13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8日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永丽 田兴 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11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警官 0371-69513988
代理机构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西北角广汇国贸A区12楼12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永丽 田兴 王女士 0371-65585906
附件: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锅炉供暖改造项目-更正公告7.15.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ZZ2026ZC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锅炉供暖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2、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3、原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7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1、竞争性谈判文件“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年,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或国家行业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结算审计结束后,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和造价(结算、审计、咨询等)资料,成交供应商需交纳审定结算价款3%的质量保证金或质量保证函。质量保证金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计算,2年后无息归还。

变更为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年,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或国家行业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竣工验收后,承包人支付质保金(合同价款的3%)。质量保证金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计算,2年后无息归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11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联系方式:吴警官 0371-69513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西北角广汇国贸A区12楼1202            

联系方式:杨永丽 田兴 王女士 0371-65585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永丽 田兴 王女士

电 话:  0371-6558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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