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财务业财一体化系统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06日 18:0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财务业财一体化系统 |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国家卫生健康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6日 18:0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06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健航、唐蕊、王光哲、李博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11019059、010-88018616-8054 | ||
| 采购单位 | 国家卫生健康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晖1368329246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健航、唐蕊、王光哲、李博15911019059、010-88018616-8054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MEETC-267XR364BB1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卫生健康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财务业财一体化系统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中“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磋商文件中其他涉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处同步变更。
2、原磋商文件中“七、技术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打分条款现做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1)原“企业开发能力(9分)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五级证书得5分,提供SPCA四级证书得3分,提供SPCA三级证书得2分,三级以下或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ISO20000《信息技术 服务管理》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变更为“企业开发能力(10分)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五级证书得4分,提供SPCA四级证书得2分,提供SPCA三级证书得1分,三级以下或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ISO20000《信息技术 服务管理》证书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证书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原“企业安全管理体系(8分)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软件安全开发二级及以上得2分,软件安全开发三级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信息安全应急处理二级及以上得2分,信息安全应急处理三级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运维二级及以上得2分,三级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风险评估二级及以上得2分,三级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变更为“企业安全管理体系(4分)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软件安全开发二级及以上得2分,软件安全开发三级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运维二级及以上得2分,三级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原“项目案例(9分)近5年(2021年6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项目软件(预算、财务、网报,包含其中任意一项内容)开发案例,每提供一个案例得3分,最高得9分。注:以上案例不重复计算,供应商需提供案例的采购合同的影印件首页、金额页及盖章页,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将不予认可。”现变更为“项目案例(12分)近5年(2021年6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项目软件(预算、财务、网报,包含其中任意一项内容)开发案例,每提供一个案例得4分,最高得12分。注:以上案例不重复计算,供应商需提供案例的采购合同的影印件首页、金额页及盖章页,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将不予认可。”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上述内容外,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本更正内容与原磋商文件相关表述不一致处,以本更正内容为准。本更正内容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卫生健康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
联系方式:李晖136832924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联系方式:王健航、唐蕊、王光哲、李博15911019059、010-88018616-80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健航、唐蕊、王光哲、李博
电 话: 15911019059、010-88018616-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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