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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5年12月04日 21: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日喀则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4日 21: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1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7日 09:4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格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0892-8354339
采购单位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扎德西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格助理0892-8354339
代理机构名称西藏中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日喀则市卡热浦东路康桑喜格小区8栋1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先生18208004870

项目概况

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7日 09点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5-30677

项目名称: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执勤车辆保险,拟购车辆保险险种为交强险(含车船税)、车损险、司乘(保额10万元)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万元)。(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若响应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响应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声明函将随本项目成交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规定》(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依法被核定许可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因保险、银行、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特殊性,允许其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授权范围认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5日  至 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 09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磋商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7日 09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17094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FCG2025-3067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97361.53元(大写:壹佰柒拾玖万柒仟叁佰陆拾壹元伍角叁分整);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自主定价系数报价,自主定价系数应为固定值且不得 超过0.7。(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扩大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23号),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扩大为[0.5-1.5]);

采购需求:采购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执勤车辆保险,拟购车辆保险险种为交强险(含车船税)、车损险、司乘(保额10万元)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万元)。(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地点:日喀则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若响应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响应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声明函将随本项目成交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规定》(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5 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依法被核定许可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因保险、银行、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特殊性,允许其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授权范围认定。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120500:00至20251212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地点: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1217094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512170940(北京时间);

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4.各响应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磋商文件、响应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进行咨询。

5.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日喀则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上发布。因无法主动联系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自行留意本项目是否在上述网站发布后续相关公告。

6.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本项目使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采购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应做好线上“不见面”磋商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扎德西路5号

联系方式:格助理0892-8354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中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日喀则市卡热浦东路康桑喜格小区8栋104 

联系方式:18208004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20800487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日喀则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扎德西路5号        

联系方式:格助理0892-8354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中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日喀则市卡热浦东路康桑喜格小区8栋104            

联系方式:张先生18208004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格助理

电 话:  0892-835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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