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中央公告 » 竞争性磋商公告

移动执法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2月15日 09:0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移动执法设备
品目

货物/设备/通信设备/其他通信设备

采购单位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5日 09: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预算金额¥152.3949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周艳、肖蜀隽
项目联系电话(021)65570321*8007
采购单位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岳阳路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021)68699786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施周艳、肖蜀隽 (021)65570321*8007

项目概况

移动执法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25-0829/01-02

项目名称:移动执法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2.394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2.394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件1:购买执法组件一批

包件2:购买影像采集台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至 2025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方式

方式:邮件方式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委托,为移动执法设备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二、项目概况:
1、文件编号:HF25-0829/01-02
2、项目名称:移动执法设备
3、项目预算:1,523,949.00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予以废标处理)
    包件1名称:执法组件
    包件1最高限价:1,195,381.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予以废标处理);
    包件2名称:影像采集台
    包件2最高限价:328,568.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予以废标处理)。
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HF25-0829/01-02
5、项目概况:
包件1:购买执法组件一批
包件2:购买影像采集台一批
响应方可以选择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响应,限中一个包,且不得将一个包件进行拆开或部分响应,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1、通过邮件将以下登记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发至我司邮箱(hafuzb@sina.com),邮件标题:HF25-0829/01-02登记材料+包件名称+公司名称: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注: 以上材料的提供仅作为登记使用,登记所提供的材料不能替代磋商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材料!
电子邮件获取文件时请在邮件中注明获取文件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必须是授权委托书中的被授权人。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获取磋商文件。我司收到登记资料,经审核无误后,通过邮件方式回复费用支付方式。
2、费用(600 元)可通过银行汇款至我司账户(汇款时请备注HF25-0829/01-02工本费,不接受个人账户汇出的费用),我司收到费用后,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磋商文件。未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支付费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12月15日09时00分-2025年12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对外发售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址: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地址:岳阳路76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1)68699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哈复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联系方式:施周艳、肖蜀隽 (021)65570321*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周艳、肖蜀隽

电 话:  (021)65570321*8007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