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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消防救援大队雉城站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2月19日 16:5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消防救援大队雉城站装修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6:5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3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府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1
预算金额¥335.974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0572-2399373
采购单位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街道三环北路35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吕助理0572-2399373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工业路1号数字经济产业园B幢22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姚甜甜0572-2065585/15355725009
附件:
附件1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消防救援大队雉城站装修项目.zip
附件2(定稿)磋商文件: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消防救援大队雉城站装修项目.doc

项目概况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消防救援大队雉城站装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湖消采--G2025008

项目名称: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消防救援大队雉城站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5.97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5.97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施工工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9日  至 2025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采购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磋商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使用在线制作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潜在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潜在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

(5)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人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街道三环北路3588号        

联系方式:吕助理0572-2399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工业路1号数字经济产业园B幢2206室            

联系方式:姚甜甜0572-2065585/15355725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助理

电 话:  0572-2399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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