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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机关及第二税务分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1月07日 16:5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机关及第二税务分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
品目

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畜禽产品/生奶,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海水养殖产品/海水养殖虾,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淡水养殖产品/淡水养殖虾,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淡水养殖产品/养殖淡水鱼,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淡水养殖产品种苗/淡水鱼苗,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活牲畜/猪,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活牲畜/牛,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活牲畜/羊,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畜禽产品/禽蛋,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蔬菜及食用菌/其他蔬菜及食用菌,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蔬菜及食用菌/蔬菜,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油料/葵花籽,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油料/油菜籽,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油料/花生,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谷物/其他谷物,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谷物/高粱,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谷物/玉米,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谷物/小麦,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谷物/稻谷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6年01月07日 16:5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1月08日至2026年01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漯河市文景路2-6号(漯河市交警二大队对面)一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1月19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漯河市文景路2-6号(漯河市交警二大队对面)一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7639538666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淮河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女士17839521311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泓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漯河市文景路2-6号(漯河市交警二大队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先生、17639538666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机关及第二税务分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漯河市文景路2-6号(漯河市交警二大队对面)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S-2025-4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机关及第二税务分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机关及第二税务分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包括粮油、蔬菜、禽畜肉、禽蛋、牛奶、水果、调料等食材的配送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商的还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包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供应商须承诺在供应肉类时须提供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出具的该货物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8日  至 2026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漯河市文景路2-6号(漯河市交警二大队对面)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投标供应商须到达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方可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按以上要求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由评审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漯河市文景路2-6号(漯河市交警二大队对面)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漯河市文景路2-6号(漯河市交警二大队对面)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淮河路1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17839521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泓苏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文景路2-6号(漯河市交警二大队对面)            

联系方式:张先生、17639538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763953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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