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5月18日 14:3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无人机 | ||
| 采购单位 | 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 |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18日 14:3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5月19日至2026年05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5号同方世纪大厦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5月29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铭启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 预算金额 | ¥12.6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秦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25029502 | ||
| 采购单位 | 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街道胜利南街29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晨 1851243551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铭启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5号同方世纪大厦B座1407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秦女士 18525029502 | ||
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铭启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MQ20260506003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无人机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仅针对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9日 至 2026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铭启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5号同方世纪大厦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铭启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选择网上报名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或JPG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lnmqzb@163.com),邮件主题“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购买确认”,并写明本项目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再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材料无问题后方可购买。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现场报名请带好相关材料到辽宁铭启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采购全过程直至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我公司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街道胜利南街298号
联系方式:刘晨 18512435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铭启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5号同方世纪大厦B座1407室
联系方式:秦女士 185250295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女士
电 话: 1852502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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