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云和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7月07日 15:3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度云和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07日 15:3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07日至2026年07月2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庆春街909号六楼)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7月20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庆春街909号六楼) | ||
| 预算金额 | ¥79.5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671264507 | ||
| 采购单位 | 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39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先生1767126450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丽水市庆春街909号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侯娟0578-2832189 | ||
项目概况
2026年度云和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金丽招2026096号
项目名称:2026年度云和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结算费率 | 备注 |
| 1 | 2026年度云和县消防救援大队伙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1 | 年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 79.5(据实结算)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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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7日 至 2026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
方式:(1)供应商介绍信(格式自拟,需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现场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电话:0578-2832189,邮箱:39483144@qq.com)。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采购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庆春街909号六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庆春街909号六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399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17671264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5楼
联系方式:侯娟0578-2832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1767126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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