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通州大队新建阳光房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6年07月10日 14:3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通州大队新建阳光房项目 |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工程/装修工程 | ||
| 采购单位 | 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 ||
| 行政区域 | 通州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10日 14:3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10日至2026年07月1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168号5号楼1单元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7月22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168号5号楼1单元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 ||
| 预算金额 | ¥36.866364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石莉珍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90903694 | ||
| 采购单位 | 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文盛路19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先生1955502251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苏州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8号中银惠龙大厦1幢1808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石莉珍15190903694、0512-85555117 | ||
| 附件: | |||
| 附件1 | 申请函.docx | ||
| 附件2 | 通州大队新建阳光房项目(1).xlsx | ||
| 附件3 | 通州大队新建阳光房项目001_202607091341(1).zip | ||
| 附件4 | 竞争性磋商文件-通州大队新建阳光房项目.docx | ||
| 附件5 | 图纸-通州大队新建阳光房项目(1).rar | ||
项目概况
通州大队新建阳光房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通州大队新建阳光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86636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86636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川姜专职消防一队及战保分队阳光房建设,具体项目需求说明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采购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特别提示: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自有人员[提供供应商(或供应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2026年3月至2026年6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10日 至 2026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自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按照磋商公告下附件《申请函》(格式见本项目公告附件)并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1154849568@qq.com)中,并致电采购代理确认邮件送达,确认是否参与本次投标的相关事宜。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石莉珍,联系电话:15190903694。 注:未按上述要求进行获取及支付磋商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168号5号楼1单元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168号5号楼1单元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5%。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文盛路199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19555022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8号中银惠龙大厦1幢1808室
联系方式:石莉珍15190903694、0512-85555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莉珍
电 话: 15190903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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