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国咨-竞争性磋商-厦门校区学生宿舍楼综合修缮工程-采购公告
2026年07月16日 17:1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厦门校区学生宿舍楼综合修缮工程 |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 采购单位 | 华侨大学 |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16日 17:15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16日至2026年07月2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会议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7月27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18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小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5336893 | ||
| 采购单位 | 华侨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庄老师0592-616157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小姐0592-5336893 | ||
项目概况
厦门校区学生宿舍楼综合修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11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CGZXJZXCS0005
项目名称:厦门校区学生宿舍楼综合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7.26470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校区学生宿舍楼综合修缮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5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三)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2)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3)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①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五)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工程项目。即要求承建工程的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并按要求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2、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3、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六)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16日 至 2026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1118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邮件购买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侨大学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联系方式:庄老师0592-6161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陈小姐0592-5336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0592-5336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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