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一队(武夷山)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6年08月05日 11:4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一队(武夷山)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 行政区域 | 宁德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5日 11:48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05日至2026年08月1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1楼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8月17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2楼 | ||
| 预算金额 | ¥49.7952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丽娜/何当武/吴亮亮/高梦馨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2387290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6号宁德边检站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姚警官 0593-297305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2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丽娜/何当武/吴亮亮/高梦馨 0593-2387290 | ||
| 附件: | |||
| 附件1 | 01-购买标书登记表.doc | ||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一队(武夷山)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W-2611036029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一队(武夷山)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795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795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一队(武夷山)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供应商配送的产品需达到国家相关检验合格标准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6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明细 描述其他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注:①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②供应商须承诺其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在项目服务期间持续有效。若服务期间失效,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对此须提供书面承诺,否则视为响应无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5日 至 2026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2楼
方式:【A. 现场方式报名的供应商,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至我公司进行书面登记,以供应商代表抵达我公司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办理。B. 邮件方式报名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提供的我公司银行账号等信息,公对公转账相应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至我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编辑完整的购买标书登记表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fjbwzbnd@163.com),以邮件到达我公司电子信箱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1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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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支付招标服务费账户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杨桥支行 | 中信银行杨桥支行 |
| 账 号 | 8111301011600605379 | 8111301011600605379 |
| 开户名 | 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注: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目编号:***、采购包:***)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6号宁德边检站
联系方式:姚警官 0593-2973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2楼
联系方式:刘丽娜/何当武/吴亮亮/高梦馨 0593-2387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娜/何当武/吴亮亮/高梦馨
电 话: 0593-2387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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