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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和UPS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8月05日 19: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空调和UPS维保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福州海关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5日 19: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8月05日至2026年08月1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8月1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
预算金额¥13.9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爱光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采购单位福州海关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0591-8708224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女士,0591-87082242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爱光,0591-88002309
附件:
附件1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磋商.doc

项目概况

空调和UPS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6-FZ122

项目名称:空调和UPS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9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标的金额 (元)

数量

所属行业

磋商保证金(元)

1

1-1

空调和UPS维保项目

139500

1项

其他未列明行业

139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项目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项目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项目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项目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项目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项目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项目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项目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由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由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人信用记录的(由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资格承诺函(若有):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5日  至 2026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

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可通过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获取,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的,潜在供应商须将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fjxfzb@126.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信箱:fjxfzb@126.com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0002621197001000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海关信息中心     

地址:0591-87082242        

联系方式:何女士,0591-870822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            

联系方式:陈爱光,0591-88002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爱光

电 话:  0591-8800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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