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河源大道北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02日 18:5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河源大道北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 ||
| 行政区域 | 源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2日 18:5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0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9月15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359.310912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邹工、简工、林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3540305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东1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女士0762-283313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邹工、简工、林工020-83540305 | ||
| 附件: | |||
| 附件1 | 附件:供应商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承诺函.wps | ||
| 附件2 |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河源大道北办公楼大楼维修改造-设计.rar | ||
| 附件3 | 附件:工程量清单.PDF | ||
| 附件4 | (定稿)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河源大道北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pdf | ||
| 附件5 | 附件: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docx |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河源大道北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2026-DLJC-B0156-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河源大道北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9.3109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9.3109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元) | 所属行业 |
| 1 |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河源大道北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 1.00 | 项 | 3,593,109.12 | 建筑业 |
本项目合同分包情况:不允许合同分包;
(一)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负责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河源大道北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本项目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及概况描述: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河源大道北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位于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 322号,始建2003年10月,建筑主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共8层,建筑面积5804.39平方米(地上面积为5804.39平方米,地下面积为0)。
本次采购为建筑综合改造工程,包含单独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三大板块。其中单独装饰工程涵盖拆除工程(砖砌体、金属门窗、块料、墙柱面、天棚、柜体、屋面等拆除,废料外运10km)、室内装饰工程(瓷砖地面、墙柱天棚油漆、玻化砖墙面、铝扣板吊顶等)、外墙装饰工程(新砌砖墙、真石漆墙面、铝单板幕墙、柱、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金属百叶窗)、屋面改造工程;安装工程包含电气、弱电、空调系统拆除,强电、弱电系统新建,空调外机拆装及铜管敷设保温等内容;消防工程涵盖火灾报警设备、喷淋系统、消防泵及控制柜安装、喷淋头更换、整栋楼房消防检测等。同时包含各专业对应的脚手架、垂直运输、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部措施项目及配套服务(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见采购公告附件)。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二)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后,于2027年12月31日前竣工并通过验收。
(三)响应供应商应对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项目内的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四)本项目所使用的工艺、材料、货物、设备、技术参数必须满足项目的技术规格、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五)为了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和质量,响应供应商需充分了解项目需求、施工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可以根据情况派项目负责人前往采购人现场勘察,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在响应报价中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后,于2027年12月31日前竣工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首次响应时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响应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承诺函》。(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若供应商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若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首次响应时提供证书复印件)。4、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须在本企业注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注:(1)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复印件,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2)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是否有效,按证书注册所在省的规定执行。对于在广东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者已超出使用有效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5、供应商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类C3),首次响应时提供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2日 至 2026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
方式:1、潜在供应商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先注册后再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2、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过程中,如遇各类问题,可按以下途径解决: 请查阅《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等手册,获取路径:平台网站右上角→平台服务→左侧栏“操作手册”。 ①人工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移动CA电子保函”中的微信二维码咨询。 ②电话客服:拨打400-658-7878联系。 3、广咨平台账号问题、技术故障等 ①微信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微信客服”,即可与平台客服实时对话,同时提供人工服务。人工客服在线时间: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时间可留言,人工客服人员会在上班后尽快处理。 ②智能客服:“广咨小智”24小时在线,可直接发起在线对话咨询。 ③服务热线:拨打400-9030-870,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釆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东11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0762-2833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联系方式:邹工、简工、林工020-83540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简工、林工
电 话: 020-835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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