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锅炉供暖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年07月08日 16:4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锅炉供暖改造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锅炉/其他锅炉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08日 16:46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1412794167@qq.com邮箱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09日至2026年07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预算金额 | ¥3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永丽 田兴 王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1-65585906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郑州市中州大道11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警官 0371-6951398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西北角广汇国贸A区12楼1202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永丽 田兴 王女士 0371-65585906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锅炉供暖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7.8.doc | ||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锅炉供暖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1412794167@qq.com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Z2026ZC013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锅炉供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453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位置: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08号院内。
(2)采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锅炉供暖改造及工程配套需要的天然气锅炉设备1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
(3)采购范围:谈判文件、采购需求、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5)工期:35日历天。
(6)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年,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或国家行业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后,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和造价(结算、审计、咨询等)资料,承包人支付质保金后(审定结算价款的3%)。质量保证金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计算,2年后无息归还。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的投标(响应)视为无效。供应商对查询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当场提交官方出具的无失信、信息更正有效佐证材料,谈判小组现场复核;无法提供合法佐证材料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全部查询截图、异议材料随采购档案一并归档留存。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2中小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和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证,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需提供相应资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盖章;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盖章;需提供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9日 至 2026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412794167@qq.com邮箱
方式:将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加盖公章)PDF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412794167@qq.com)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西北角广汇国贸A区12楼1213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西北角广汇国贸A区12楼121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7.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响应人提供符合响应文件的天然气锅炉设备“工程量清单/安装工程/表E.2.1/序号1:全预混燃气锅炉(常压)”《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视为提供符合标准的本国产品。同一采购包内同时存在本国产品、非本国产品投标竞争时,对符合标准的本国产品给予【天然气锅炉设备报价部分】20% 价格扣除,以扣除后价格参与价格分评审;若全标段仅本国产品投标,不享受 20% 扣除优惠。价格扣除仅用于评审比价,成交合同价款仍按投标人原始投标报价执行,不做结算降价。)
8.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政策文件:《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本项目无强制要求提供节能、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常压燃气锅炉、一次侧循环泵、全自动软水器等,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优先采购品目清单内;镀锌钢管、成套配电箱、电力电缆等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优先采购品目清单内。不同响应人最终报价(享受各项扣除优惠后的【总价】)相同的,提供《执行节能环保政策(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承诺书》的优先采购(非资格审查项)。
9.本项目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6500元,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执行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本国产品20%扣除仅针对【天然气锅炉设备报价部分】,两项政策互不冲突。
11.各响应、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及财政、审计、纪检部门开展围标、串标、虚假投标等线索核查,按要求完整提供财务、人员、文件制作、业务往来等佐证材料。评审阶段谈判小组发现存在报价规律性趋同、文件制作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关联等涉嫌串通情形,有权要求供应商现场作出合理解释并提交佐证材料,在评审中涉嫌串通且无法举证说明的,响应文件无效;成交后查实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等违法情形的,采购人将完整线索移交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由此造成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2.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30.045392万元(人民币)。其中:
(1)【安装工程、配件及其他报价部分】(工程+辅料等)最高限价(除“工程量清单/安装工程/表E.2.1/序号1:全预混燃气锅炉(常压)”部分外的其他全部费用报价):19.944101万元(人民币);
(2)【天然气锅炉设备报价部分】(核心设备)最高限价(仅“工程量清单/安装工程/表E.2.1/序号1:全预混燃气锅炉(常压)”报价):10.101291万元(人民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11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联系方式:吴警官 0371-69513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西北角广汇国贸A区12楼1202
联系方式:杨永丽 田兴 王女士 0371-65585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永丽 田兴 王女士
电 话: 0371-6558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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