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D-02健身器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5年12月16日 18:4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体育设备设施/健身设备 | ||
| 采购单位 | SPD-02 |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6日 18:44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4日 14:00 | ||
| 预算金额 | ¥47.2025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老师、马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5275785 | ||
| 采购单位 | SPD-02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老师 022-2352069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1号、2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老师、马老师 022-25275785 | ||
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SPD-02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健身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DJSZX-2025-4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马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252757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SPD-02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老师 022-2352069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老师、马老师 022-25275785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1号、23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需求:拟采购健身器材一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书。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接到我方通知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二、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 14: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度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完税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开标日当月或上个月的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截止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5年12月17日到2025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综合楼一楼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采购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每套300元。
5、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6、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下午14:00时。
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下午14:00时。
3、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与环岛东路交口全季酒店天津梅江会展中心店2层会议室。
(五)质疑方式
质疑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本项目投标人在本次活动中不得出现围标串标的行为。若投标人中标后,一经发现有围标串标的现象,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7.2025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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