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申请基于北京冬奥会背景的朝阳区数字中医药体验区设计与展陈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6年01月23日 09:4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申请基于北京冬奥会背景的朝阳区数字中医药体验区设计与展陈服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23日 09:47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1月30日 09:30 | ||
| 预算金额 | ¥42.8183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季、席美帆、赵耀、刘岩、郑亚婷、李翠敏、赵久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8856410 | ||
| 采购单位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老师 010-5391175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泽岱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小关东里10号润宇大厦(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内)2层204-208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季、席美帆、赵耀、刘岩、郑亚婷、李翠敏、赵久梅 电话:010-88856410 | ||
北京泽岱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中医药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申请基于北京冬奥会背景的朝阳区数字中医药体验区设计与展陈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申请基于北京冬奥会背景的朝阳区数字中医药体验区设计与展陈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BXM20260119234925/ZDZBCL-BJ01-2512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季、席美帆、赵耀、刘岩、郑亚婷、李翠敏、赵久梅
项目联系电话:010-888564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老师 010-539117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泽岱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季、席美帆、赵耀、刘岩、郑亚婷、李翠敏、赵久梅 电话:010-8885641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小关东里10号润宇大厦(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内)2层204-208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控制价金额 (万元) | 服务要求 |
| 1 | 10秒中医药体验馆背景墙展陈布置服务 | 1 | 项 | 42.8183 | 为北京中医药大学提供关于申请基于北京冬奥会背景的朝阳区数字中医药体验区设计与展陈服务,包含设计、制作及安装,具体需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
| 2 | 八卦吊装灯箱展陈布置服务 | 1 | 项 | ||
| 3 | 24星宿墙展陈布置服务 | 1 | 项 | ||
| 4 | 中医药高光时刻展示墙展陈布置服务 | 1 | 项 | ||
| 5 | 八卦药材展示墙展陈布置服务 | 1 | 项 | ||
| 6 | 药食同源展示墙展陈布置服务 | 1 | 项 | ||
| 7 | 针灸铜人摆件展陈布置服务 | 1 | 项 | ||
| 8 | 室内仿真绿植展陈布置服务 | 1 | 项 | ||
| 9 | 星愿球墙展陈布置服务 | 1 | 项 | ||
| 10 | 亚克力雕刻侧打灯发光板展陈布置服务 | 1 | 项 |
二、开标时间:2026年01月30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23日至2026年01月27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09:30-11:30和13:00-16:00(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关北里217号越界锦荟园B座3层301室。
3.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如法定代表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被授权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售价:500元人民币,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6年0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关北里217号越界锦荟园B座3层301室第一会议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的响应。
2)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2.8183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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