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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CDN加速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5月19日 11:4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CDN加速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6年05月19日 11:42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9日 00:00
预算金额¥3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洵
项目联系电话18601386801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不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20679653
代理机构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不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01386801

日期:2026年5月19日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CDN加速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306089104

1.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采购内容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

分类编码

计量

单位

数量

是否

进口

是否核心产品

最高限价

1

CDN加速服务

其他增值电信服务-C17010300

1

-

35万元

本次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合格供应商可从本公告第3条所列网站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

2. 本次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2.1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以磋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时的查验结果为准。

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同类型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3近三年(从2023年5月1日至今)供应商不得存在下述行为,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3)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4)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2.4供应商须出具网络安全审查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须封装在响应文件正本中递交。网络安全审查承诺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诺配合网络安全审查;承诺自2023年至2026年未发生过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的情形;承诺不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等。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2.6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包和分包。(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3. 凡有意参加竞争的潜在供应商可在2026年5月19日9:00:00至2026年5月26日16:00:00的时间内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在线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潜在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潜在供应商首次使用该网站需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应按要求提供《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下载)和营业执照等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获取采购文件。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可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中进入在线获取采购文件流程。潜在供应商提交获取申请并支付费用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会将纸质采购文件快递给潜在供应商,电子发票将发至供应商登记的邮箱。

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6月3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由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派的授权代表递交到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904-4会议室,随后磋商小组将开启各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并与其进行磋商。

5.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6.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支持科学进步等相关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规定条件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均视同小微企业。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繁昌路298号

联系人:孟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人:金皓晟、张靖姝

电话:021-32173708、32173698

传真:021-62791616

邮箱:jinhaosheng@shabidding.com 、zhangjingshu@sha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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