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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起重机采购征集公告

2026年08月09日 19:0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起重机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工程机械/工程起重机械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
行政区域湖北省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9日 19:07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4日 17:00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丹、李鸣
项目联系电话13871104423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亮 027-81560016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6-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丹、李鸣 13871104423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起重机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起重机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丹、李鸣

项目联系电话:138711044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亮 027-815600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丹、李鸣 13871104423

代理机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6-10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起重机采购

 

二、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4日 17: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征集条件

本项目已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起重机采购进行公开征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1台)、桥式起重机(4台)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3 本次征集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万,以上级实际批复为准。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20万元。

2.4 征集范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起重机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

型号及规格: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吊具下40.5吨,轨道矩35米。库内行吊(桥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10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5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门式起重机100日历天内交货,桥式起重机70日历天内交货,由卖方负责设备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调试,直至考核验收并签发验收证书。卖方承担运输、保险、卸驳、现场安装,接电调试,直至双方签发单位工程验收证书为止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2.6质量要求: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验收必须符合GB/T 14405-2011《通用桥式起重机》、GB/T 14405-2011《通用门式起重机》、GB 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3811-2008《起重机设计规范》等及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最新标准、规范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参与征集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资格要求

(1)参与征集人需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持有营业执照,为拟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相应设备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后续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

(2)参与征集人需提供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安装、修理、改造)》B级桥式、门式起重机以上资质证书;如为代理商,还需提供代理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B级桥式、门式起重机以上资质证书。上述证书在有效期内;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 财务要求

(1)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要求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须提供近三年(2023至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等,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状况及成立时间证明文件。

(2)纳税及社保: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承诺书(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1.3 业绩要求

(1)参与征集人近三年(2023年8月1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门式起重机和桥式起重机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业绩各2个以上,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括甲方验收、市场监管局首次检验合格报告)等材料;(如同时包含桥门式起重机,可分别计算)

3.1.4 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与征集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三年(2023年8月1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4)近三年(2023年8月1至今)参与征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事项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1.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涉密项目,参与征集人需提供保密承诺书,承诺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履行保密职责和义务。(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承诺书(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被征集人在此次征集及后续招投标中需考虑库房封顶后安装起重机的相关费用并包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此为理由增加任何费用。

3.5 征集人接受报名不代表接受参与征集人参与本次项目及后续服务、实施等工作,且征集人有权对本次征集审核结果不作任何说明。

4.征集文件的递交

4.1 征集文件电子版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hbj337@126.com邮箱(发送邮件时预留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将文件按“单位名称+湖北局337处起重机采购项目征集报名文件”格式命名),纸质版自行送达或邮寄(邮寄以收到文件送达时间为准),征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征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4日17时00分,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西门)214办公室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征集文件,征集人将予以拒收。

4.3 征集文件具体要求:

4.3.1 数量要求: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

4.3.2 纸质版采用A4尺寸,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征集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

征集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二号

联系人:黄亮

联系人:陈丹、李鸣

电  话:027-81560016

电  话:13871104423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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