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铁路专用线大修拟邀施工总承包单位征集公告
2026年08月11日 16:0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铁路专用线大修拟邀施工总承包单位征集公告 |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铁路工程施工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 | ||
| 行政区域 | 滨海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1日 16:08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8月24日 10:00 |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22034580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海滨大道(天津港保税区)352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魏先生 022-5982361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工 15022034580 | ||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铁路专用线大修拟邀施工总承包单位征集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铁路专用线大修拟邀施工总承包单位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A2024-09-171-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150220345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海滨大道(天津港保税区)35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魏先生 022-598236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15022034580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铁路专用线大修拟邀
施工总承包单位征集公告
(招标编号:A2024-09-171-01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铁路专用线大修拟邀施工总承包单位征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铁路专用线大修施工总承包拟邀请投标单位征集。
铁路专用线大修全长1.648km。主要包括线路平纵断面及沉降整修、道床清筛并补充新道砟、拆除及恢复道口、更换部分钢轨及配件、道岔等内容,本项目总金额约18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铁路专用线大修拟邀施工总承包单位征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铁路专用线大修拟邀施工总承包单位征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交加盖公章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业绩要求:(1)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2)拟派的正项目经理在2021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说明:
①类似项目指:独立完成铁路施工业绩。
②投标人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竣工验收资料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详细查询路径及截图等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且须含业主联系人和联系人电话)(仍处于保密期的证明材料可以进行脱密处理,但需能体现和所提供的业绩为同一项目以及满足业绩要求的信息;不涉密工程项目业绩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询,无法查询的不涉密工程项目业绩按未提供处理。)
6.人员要求:
(1)正项目经理1名
a.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b.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d.正项目经理在 2021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正项目经理、技术管理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职工,具有投标资格,且无在施工程记录,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及工作年限承诺书;投标人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建办市【2021】40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号或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执行。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类似业绩详见5.业绩要求的说明
投标人须提供拟派人员有效的注册执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及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期限须包含2026年1月至开标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7.财务要求: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要求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须提供连续三年(2023至2025年度或2022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等,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参与征集人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情况,需承诺采取措施确保建设资金安全(须提供书面承诺)。
8.纳税及社保要求: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征集开标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单位连续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及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说明。
9.信誉要求。
(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书面承诺)
(2)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资质证书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书面承诺)
(3)近1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承接的工程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且承包人应当承担责任的行为。上述行为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须提供书面承诺)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没有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的截图)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未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和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的不良行为记录共计三条以上的(含三条,不重复计列)(须提供网站查询的截图)。
以上内容须分别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制)或对应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0.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若为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为其缴纳的2026年1月至开标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11.符合涉密工程管理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
(2)无违法犯罪记录,近1年内未发生泄密案件;
(3)拟承担涉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工作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相应的行业资质,具有承担相关业务的专业能力;
(5)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6)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2.相关要求承诺:
(1)承诺正项目经理全程解决本项目过程中的问题。
(2)投标单位不存在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最近三年(按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因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最近三年(按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7)承诺不以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及后续工作。
(8)正项目经理、技术管理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任命,中标后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9)承诺可解决例如主管铁路业务部、主管铁路车站及车间等铁路相关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验收等施工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注:以上事项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8月11日 08 时 30 分到2026年8月23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有意参加本次公开征集的供应商,于2026年8月11日 至2026年8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营业证照、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5022034580@126.com进行报名,邮件正文包含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 10 时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8月24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本项目只是征集拟邀请单位,不进行招标活动。)
(七)其他
1、征集接受
1.1如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公开征集,请于2026年8月24日10 时 00分前通过邮寄方式(只接受邮寄)递交响应文件。快递优先选择顺丰快递(不接受邮寄到付),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
1.2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收件人刘工,联系电话15022034580。
1.3递交征集材料要求:征集材料应采用左侧胶粘方式装订并密封,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征集材料需编辑目录及页码,正本和副本需分别装订。
2、其他事项
2.1供应商不得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参与征集,一经发现,征集人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资格。
2.2征集人接收资料并不表示接受供应商参与本次项目后续招标工作,且征集人根据征集情况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征集考察审核,对未进行后续招标邀请的供应商征集人有权不予解释。本次供应商征集的相关情况及最终结果不予公开。
3、响应文件包含的资料内容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
- 响应文件内容需按顺序装订在一本文件内(须按要求胶装)。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光盘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纸质文件及光盘密封于一个包封内。
5、 征集人接收资料并不表示接受申请人参与项目后续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对未进行后续招标邀请的申请人,征集人有权不予解释。本次供应商征集的相关情况及最终结果不予公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其他。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
地 址:天津市海滨大道(天津港保税区)3520号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022-598236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15022034580
电子邮件:15022034580@126.com
二、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4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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