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中央公告 » 其他公告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文科综合楼及宿舍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比选公告

2026年09月03日 19:1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文科综合楼及宿舍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品目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防洪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3日 19:19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9日 09:00
预算金额¥36.0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先生、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9933602884、17200368230
采购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长于大街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81360229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邢先生、李先生 19933602884、17200368230
附件:
附件1比选公告.docx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文科综合楼及宿舍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文科综合楼及宿舍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项目编号:ZCZB-2026-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先生、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9933602884、172003682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长于大街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813602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邢先生、李先生 19933602884、1720036823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ZCZB-2026-015/01

2.项目名称: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文科综合楼及宿舍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4.项目预算金额:36.04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36.04万元

5.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文科综合楼及宿舍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36.04

1

项目需求:1.编制依据与合规性要求。参选人须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SL/T 808-2025)及《关于加强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管理的意见》(水防〔2024〕300号)等现行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开展评价工作。报告编制必须确保本项目与所在区域防洪规划、洪水调度安排、防御洪水方案及蓄滞洪区运用预案的绝对符合性。2.核心评价内容与技术论证。参选人需针对本项目在蓄滞洪区内的特殊属性,重点完成以下技术论证:蓄滞洪功能影响分析:量化评估项目建设对蓄滞洪区容积、行洪通道及蓄滞洪功能的占用与影响,并提出科学合理的补偿措施或工程补救方案,确保不降低区域整体防洪排涝能力。洪水对项目自身的影响分析:全面评估不同频率洪水及蓄滞洪区运用工况下,洪水对项目自身的淹没风险、冲刷破坏及失稳风险。3.政策红线排查与风险规避。参选人须在方案论证阶段,严格对照《意见》(水防〔2024〕300号)中关于“依法不予许可”的情形进行排查。重点论证本项目选址、建筑布局是否触碰政策红线(如是否妨碍行洪通道、是否违规设置封闭式建筑物等)。若发现设计方案存在重大防洪安全隐患或政策冲突,参选人有义务及时向采购人提出设计优化或调整建议。4.审批申报与全过程技术服务。参选人须准确研判本项目的审批权限,负责将《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如北京市水务局或海河水利委员会)。参选人须全程负责技术审查的沟通与汇报工作。针对专家评审会及审批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参选人须无条件、及时地进行补充论证和报告修改完善,直至本项目顺利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决定书》(或批复文件)。5.成果交付标准。参选人最终交付的成果应包括:《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纸质版(份数按审批部门要求提供)及电子版,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行政许可批复文件。具体详见第四章服务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稿,提交送审稿后原则上20个工作日取得批复为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开具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的正规发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参选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相同项目包的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选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94日至20269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通过电子邮箱方式获取

3.方式:参选人采用电子邮箱递交方式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请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为一个完整的单面PDF文件(请确保文件清晰)发送BJzhongchang1997@163.com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可简写)+单位名称+报名资料开标时参选人携带加盖公章(逐页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交至比选代理机构,电话告知比选代理工作人员进行查验,查验无误并交纳报名费后按程序发放比选文件 

4.售价:人民币500元/份(银行汇款或转账(公对公),收款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91110105633731727Q;账号:110061485018010013025;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广渠路支行;行号:301100000849;电话:010-67169793-825),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四、参选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9月 9 日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会议室,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69月 9 日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9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1.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

1.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 号、财库[2008]248号);

1.4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5执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按照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1.6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7执行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4号);

1.8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9执行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10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11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2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6.040000 万元(人民币)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