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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2025年省级数据中心波分设备更新项目询价采购公告询价公告

2025年12月04日 23: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省级数据中心波分设备更新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品目

货物/设备/通信设备/光通信设备/光通信复用设备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4日 23: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0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9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971-4398570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971-6126261
代理机构名称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3号夏都青藏大厦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经办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971-4398571
附件:
附件12025年省级数据中心波分设备更新项目询价采购公告.docx

项目概况

2025年省级数据中心波分设备更新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3号夏都青藏大厦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国宏询价(货物)2025-001

项目名称:2025年省级数据中心波分设备更新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微企业提供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成交价格仍为报价价格;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成交无效,且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等法律法规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提供法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2024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出具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所属期为2024年11月至2025年11月期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②提供2025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料,则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20日内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投标人出具声明函和查询截图)。(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微企业提供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成交价格仍为报价价格;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成交无效,且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等法律法规处理。3.与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投标人出具声明函)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无须提供证明材料)5.在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过往采购活动中存在捏造采购文件、围标、串标既定事实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5日 至 2025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3号夏都青藏大厦12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3号夏都青藏大厦12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3号夏都青藏大厦1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     

地址: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        

联系方式: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971-6126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3号夏都青藏大厦12楼            

联系方式:经办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971-4398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  0971-4398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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