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集团红兴隆胃肠镜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5年12月19日 13:2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大荒集团红兴隆胃肠镜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 采购单位 | 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医院(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妇幼保健院) |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9日 13:26 |
| 评审专家名单 | 李胜、李博宇、魏智鹏(采购人代表) | ||
| 总中标金额 | ¥16.2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51998638 | ||
| 采购单位 | 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医院(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妇幼保健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红兴隆管局红兴隆医院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69-586211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中易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顺益街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先生,0451-51998638 | ||
一、项目编号:ZYZB25-1175(招标文件编号:ZYZB25-1175)
二、项目名称:北大荒集团红兴隆胃肠镜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哈尔滨市鼎德医疗器械维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朝阳镇永胜村
中标(成交)金额:16.2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哈尔滨市鼎德医疗器械维修有限公司 | 6条胃肠镜一年期维保服务 | 1.服务期内供应商对院方以上6条内镜进行维修,包括配件更换,中标公司保证维修后的设备达到之前的工作状态。 2.服务到期时的最后一次维修质保期为三个月,非与本次相同的故障或明显的人为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在维修质保期内,设备所更换零配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损坏,由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服务费、维修费等相关支出由供应商负责承担。 3.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配件为设备原厂、原装、合格产品,并符合国家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货物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中的最高标准执行。供货方必须保证所供配件是全新的、完整的、未使用过的,外国货物应为正常渠道进口。 4.如维保时需要进口配件,供货方还需提供配件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如还未进口到国内,可货物到货后提供)。 | 1.服务期内供应商对院方以上6条内镜进行维修,包括配件更换,中标公司保证维修后的设备达到之前的工作状态。 2.服务到期时的最后一次维修质保期为三个月,非与本次相同的故障或明显的人为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在维修质保期内,设备所更换零配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损坏,由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服务费、维修费等相关支出由供应商负责承担。 3.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配件为设备原厂、原装、合格产品,并符合国家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货物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中的最高标准执行。供货方必须保证所供配件是全新的、完整的、未使用过的,外国货物应为正常渠道进口。 4.如维保时需要进口配件,供货方还需提供配件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如还未进口到国内,可货物到货后提供)。 | 1.服务期内供应商对院方以上6条内镜进行维修,包括配件更换,中标公司保证维修后的设备达到之前的工作状态。 2.服务到期时的最后一次维修质保期为三个月,非与本次相同的故障或明显的人为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在维修质保期内,设备所更换零配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损坏,由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服务费、维修费等相关支出由供应商负责承担。 3.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配件为设备原厂、原装、合格产品,并符合国家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货物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中的最高标准执行。供货方必须保证所供配件是全新的、完整的、未使用过的,外国货物应为正常渠道进口。 4.如维保时需要进口配件,供货方还需提供配件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如还未进口到国内,可货物到货后提供)。 | 1.服务期内供应商对院方以上6条内镜进行维修,包括配件更换,中标公司保证维修后的设备达到之前的工作状态。 2.服务到期时的最后一次维修质保期为三个月,非与本次相同的故障或明显的人为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在维修质保期内,设备所更换零配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损坏,由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服务费、维修费等相关支出由供应商负责承担。 3.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配件为设备原厂、原装、合格产品,并符合国家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货物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中的最高标准执行。供货方必须保证所供配件是全新的、完整的、未使用过的,外国货物应为正常渠道进口。 4.如维保时需要进口配件,供货方还需提供配件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如还未进口到国内,可货物到货后提供)。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胜、李博宇、魏智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以成交价格为基准并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费率和《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计价[2003]857号文件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按货物类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医院(北大荒集团红兴隆妇幼保健院)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红兴隆管局红兴隆医院
联系方式:0469-5862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中易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顺益街9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451-51998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451-51998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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