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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税务2025年社保费征管系统配套软件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2025年12月19日 19:0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税务2025年社保费征管系统配套软件升级改造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9:05
评审专家名单周飞腾、曹卫国、李士魁、金东伟、冒承骏、瞿生棠(采购人代表)、安睿(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234.6878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子剑
项目联系电话0991-2982407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董子剑 0991-2982407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0991-4832223转8003、8012
附件:
附件1(1127) XJ2025-DLGK-C0114-B02 新疆税务2025年社保费征管系统配套软件升级改造项目-定稿.pdf
附件2第1包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XJ2025-DLGK-C0114-B02(招标文件编号:XJ2025-DLGK-C0114-B02)

二、项目名称:新疆税务2025年社保费征管系统配套软件升级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杭州虹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1号5幢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118.6878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8号楼3层101-307

中标(成交)金额:116.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杭州虹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包: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及社保费渠道配套改造      ⑴优化职工缴费记录打印支持加盖属地税务机关印章(支持单人、多人、汇总打印);⑵新增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停止缴费年月处理;⑶新增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异常交互特殊处理;⑷优化医保编码升位数据改造;⑸优化兵团社保缴费实时到账区块链业务API方式接入适配改造;⑹优化基数补差数据特殊处理改造。⑺新增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专区社保功能重置社保费客户端密码;⑻适配自治区、兵团医保部门中断补缴政策改造;⑼新增社保费客户端、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专区社保功能的用人单位财务与人事部门操作权限分离;⑽新增社保缴费小程序医保个账代缴避免重复缴费提示;⑾新增社保缴费小程序消息精准推送;⑿新增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专区社保缴费小程序单位社保费退费申请功能;⒀优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专区社保缴费小程序自然人社保费退费申请改造。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第二包: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及监控对账业务优化改造      ⑴社保费监控对账数据源改造;⑵新增社保费欠费监控分析;⑶新增自然人重复参保情况分析;⑷新增社保费征管报表明细数据表;⑸优化完善社保费部分查询与统计报表;⑹优化社保费监控部分功能;⑺优化社保费共享平台接口和功能完善;⑻税务区块链+社保(兵团人社)缴费场景上线改造。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飞腾、曹卫国、李士魁、金东伟、冒承骏、瞿生棠(采购人代表)、安睿(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标准由中标企业下浮40%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966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8.1 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1、第一包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97.00

2、第二包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88.33

8.2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8.3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第一包:0.9897万元;第二包:0.9768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董子剑 0991-2982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0991-4832223转8003、8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子剑

电 话:  0991-298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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