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腾冲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5年12月24日 17:4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腾冲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 | ||
| 行政区域 | 腾冲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24日 17:44 |
| 评审专家名单 | 杨秀成、张辉、尹正映、杨媛东、谷飞(采购单位代表) | ||
| 总中标金额 | ¥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郭女士、谢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5-2121949、0875-5184577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城北行政小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女士、谢先生,0875-2121949、0875-51845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先生、杨先生,0875-2147689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中标结果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腾冲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docx | ||
| 附件2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 附件3 | 国家税务局总局腾冲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文件.pdf | ||
一、项目编号:TRZBC2025-136(招标文件编号:TRZBC2025-136)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腾冲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讯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上绮罗社区栗树园小区绮罗综合农贸市场二期商铺1层1号
中标(成交)金额:13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云南讯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腾冲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为保障国家税务总局腾冲市税务局供餐日常需求,本项目选择1家食材定点采购和配送服务单位,配送服务单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腾冲市税务局3个食堂供餐需求按时、按需、按量开展各类食堂食材采购和配送服务,以及涉及各类食堂食材的采购、配置、运输装卸、交付、检验(检疫)、验收,以及供货期限内开展售后服务等,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确保不出现任何食品食材安全问题。 | 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服务内容和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限为1年(如遇相关政策和规定调整,合同履行期限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和规定执行),合同履行期间若中标人发生违法、违约、重大合同违约和失责、食品安全事故等问题或经合同履约考核及项目服务质量检查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 | 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限为1年(如遇相关政策和规定调整,合同履行期限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和规定执行),合同履行期间若中标人发生违法、违约、重大合同违约和失责、食品安全事故等问题或经合同履约考核及项目服务质量检查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各类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全费用综合单价折扣率:90.2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秀成、张辉、尹正映、杨媛东、谷飞(采购单位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并按预算总金额为计算费用基数,计费规则如下:(1)招标代理服务费(万元)=(100万元×1.5%+30万元×1.3%)×80%=1.512万元。(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除上述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1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评审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评审得分 |
| 1 | 云南讯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89.03 |
| 2 | 腾冲优鲜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88.70 |
| 3 | 腾冲飞翔商贸有限公司 |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83.50 |
| 4 | 保山智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 81.15 |
| 5 | 腾冲鑫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各类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全费用综合单价折扣率投标报价”为15%,认为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向该投标人发出澄清函,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提供报价合理性材料,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不合理报价,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 / |
2.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3.相关说明:在此公告发布之日后,请中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依法签署合同,同时须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两份(一正一副)。
4.本项目所公示的采购预算130.00万元为国家税务总局腾冲市税务局开展食堂食材采购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所预估的金额,国家税务总局腾冲市税务局将根据中标人填报的各类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全费用综合单价折扣率投标报价(第一中标候选人云南讯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填报的费率为90.20%)与调查食材市场价格计算各类食堂食材结算单价,按照食堂食材实际采购情况据实结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城北行政小区
联系方式:郭女士、谢先生,0875-2121949、0875-5184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杨先生,0875-2147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谢先生
电 话: 0875-2121949、0875-5184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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