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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中标公告

2026年01月21日 10:0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苏州市公告时间2026年01月21日 10:05
评审专家名单王子英、王克伟、杨雄、周春娣、赵为国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若蕾、金欣楠
项目联系电话0512-68303723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太仓市经济开发区县府东街9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唐思娟0512-53721838(商务),王波0512-53721829(技术)
代理机构名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许若蕾、金欣楠0512-68303723
附件:
附件1JS2025-DLGK-C0361-B00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定).docx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JS2025-DLGK-C0361-B00(招标文件编号:JS2025-DLGK-C0361-B0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太仓市至尊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仓市城厢镇武陵街156-5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包1

下浮率(%):1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太仓市至尊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本次采购内容是对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及各派出机构等食堂进行米、面或其他粮食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肉类、蛋类、水果等农产品及其制品;豆制品;鲜奶酸奶及其他奶制品;调味品;干货杂货等预包装食品或者其他食品的配送服务。      (一)卫生要求:
配送单位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严禁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面点、早点等非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
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如因配送单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配送单位应承担对采购人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
(二)食材供应要求:
1、配送单位应具有一定的存放、仓储加工能力,对自产、购入食材认真检查并具有相应检测能力,严格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分类、分拣等操作,按照要求贮存食品,科学管理库存,确保食材的质量和安全
2、供应商整个运输过程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有关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对运输工具做到每日清洗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确保运输过程安全卫生。生鲜肉类、冷冻制品等冷链食品必须使用符合规范标准的冷链车进行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
供应商运输工具进入采购人食材收货地点,应当服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污染收货区域应及时清理,因不当操作导致人员、设施损伤,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3、采购人原则上按天向配送单位发布采购订单内容,配送单位按采购人时间要求配送至指定验收地点。采购人有权要求临时补货,配送单位应当在收到采购人的临时补货需求后1个小时内完成配送。配送单位接受订单渠道应全天候备勤。
4、对采购人提出的在收货现场进行食材简易加工的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如肉类去皮、排骨切块、淋巴肉或多余肥肉修剪等、如水产类宰杀去鳃去鳞去内脏、特定品种水果洗净削皮等。
5、水产品鲜活:淡水鱼送达时要鲜活(鱼干除外),如送达时不鲜活则无条件退货。
6、食材验收要求:由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库房管理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a)质量是否符合约定标准;(b)重量、数量、价格是否与采购人的预定需求一致。
7、供应商应提交科学合理的供应方案。方案应包含采购团队管理措施、内部采购管理措施、储存分拣管理措施、科学合理运输措施、配送时效、食材验收及服务团队保障措施。
8、供应商应围绕食材验收入库后的调换、质量问题争议处理等提供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售后服务方案,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售后服务事宜。
(三)配送要求
1、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采购清单将由采购人确定后提前24小时通知与中标人。配送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到指定地点。
2、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配送服务团队,包括一名项目管理经理,一名食品安全管理员,一名采购员,一名售后服务人员及至少一名配送司机。
3、如有配送的其他要求,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子英、王克伟、杨雄、周春娣、赵为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计算;预算金额100(含)~5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计算;1000000*0.015+2400000*0.011=41400元;现金缴纳或转账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14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单位评审总得分为95.40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     

地址:太仓市经济开发区县府东街97号        

联系方式:唐思娟0512-53721838(商务),王波0512-53721829(技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联系方式:许若蕾、金欣楠0512-683037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若蕾、金欣楠

电 话:  0512-6830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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