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6年04月10日 16:0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10日 16:02 |
| 评审专家名单 | 吴裕亮、杜可伟、孙会平、叶华、程孝朝(采购人代表) |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卫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9-2348822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黄山市长干东路16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0559-23149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黄山市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卫工0559-2348822 | ||
| 附件: | |||
| 附件1 | 南京芸凯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 附件2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 附件3 | 中科国宏农业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一、项目编号:AH2026-DLGK-C0003-B02(招标文件编号:AH2026-DLGK-C0003-B0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芸凯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东麒路66号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副食交易B区622-1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一包
费率(%):86.8000000
供应商名称:中科国宏农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造甲乡宋岗社区
包组或产品名称:第二包
费率(%):77.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南京芸凯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一包) | 为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黄山东路办公区和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食堂)供应日常所需食材及其配送服务,包括并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新鲜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制品、副食、粮油、干货、调料等产品。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在年度预算有稳定保障,成交供应商年度考核合格且采购内容不发生重大变化前提下,可与成交供应商继续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合同续签后,总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含本合同一年) |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中科国宏农业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2026-202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 为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长干东路办公区食堂)供应日常所需食材及其配送服务,包括并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新鲜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制品、副食、粮油、干货、调料等产品。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在年度预算有稳定保障,成交供应商年度考核合格且采购内容不发生重大变化前提下,可与成交供应商继续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合同续签后,总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含本合同一年) |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裕亮、杜可伟、孙会平、叶华、程孝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下列标准的80%收取。中标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80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
2.1第一包:安徽京凡商贸有限公司,价格标文件未胶装装订,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2.1条款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2第二包:安徽京凡商贸有限公司,价格标文件未胶装装订,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2.1条款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
第一包:
3.1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食堂原材料采购合同
3.2 2023年明故宫校区蔬菜原材料货物配送合同
3.3 南京艺术学院供货资格协议书
3.4 南京财经大学食堂大宗食材(蔬菜)采购合同
3.5 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南苑餐厅蔬菜、水产类物资采购合同
第二包:
3.6 合肥市中海原山幼儿园、合肥市雪霁路幼儿园、合肥市蜀麓幼儿园、合肥科学岛幼儿园食材配送项目合同
3.7 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合同
3.8 2025年望湖街道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合同
3.9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食堂原材料供应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3.10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2024-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合同
4.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9-2348822。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一包为86.41分;第二包为86.28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长干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559-2314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5楼
联系方式:卫工0559-2348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卫工
电 话: 0559-234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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