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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新能源高效智能变换与综合利用科学研究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年06月26日 11:0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新能源高效智能变换与综合利用科学研究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合肥工业大学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6年06月26日 11:05
评审专家名单/
总中标金额¥2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551-65373320
采购单位合肥工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叶老师0551-62901772
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侧北辰旭辉中心713-7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0551-65373320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详见中标候选人公示)

二、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新能源高效智能变换与综合利用科学研究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

中标(成交)金额:296.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7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47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合肥工业大学新能源高效智能变换与综合利用科学研究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新能源高效智能变换与综合利用科学研究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6AFABZ5050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62

开标日期:2026624

合肥工业大学新能源高效智能变换与综合利用科学研究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

投标报价:贰佰玖拾陆万元整(¥2960000.00元)

质量: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安徽省及合肥市现行规范、标准,通过主管部门审核,满足项目使用与施工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全部设计服务止,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工业大学

地址: 安徽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193号

联系人: 叶晖

联系方式:0551-6290177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固镇路3388号北辰旭辉中心7楼(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角)

项目负责人:夏鹏  

联系电话:0551-65373320,18019905139

公示期:20266月26日至2026629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固镇路3388号北辰旭辉中心7楼(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角),联系人:夏鹏 ,联系电话: 0551-6537332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62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工业大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方式: 叶老师0551-62901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侧北辰旭辉中心713-716室            

联系方式:张工0551-65373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51-6537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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