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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副食采购配送服务成交公告

2026年04月07日 10:1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凤城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副食采购配送服务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单位凤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凤城市公告时间2026年04月07日 10:1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秦艺、董轩玮、陈锦光
总成交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
项目联系电话0415-8238558
采购单位凤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凤城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姜先生:15898318406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 62 号中联大酒店院内停车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宇;0415-8238558

一、项目编号:LNHDFC20260313(招标文件编号:LNHDFC20260313)

二、项目名称:凤城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副食采购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里购精选(凤城)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凤山街道天河湾小区天正国际广场邓铁梅路12-6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凤城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副食采购配送服务

折扣率(%):97.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浙里购精选(凤城)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凤城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副食采购配送服务      为凤城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配送包括大米(含面粉类)、油、调料、肉类、禽类、蛋类、海鲜、水产、鱼类、冷冻食品、干货类、豆制品类、叶菜类、茎类、根类菜、水果类等。食材必须新鲜。      达到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1年内(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秦艺、董轩玮、陈锦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和国家发改委发行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2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凤城市        

联系方式:姜先生:158983184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 62 号中联大酒店院内停车场            

联系方式:陈宇;0415-8238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

电 话:  0415-823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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